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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unny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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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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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09:15 |只看该作者
她所谓的程序违法在何处呢?难道不是业主户数和面积达到一定比例就可以了,对于公示,大多数人没有提出异议,就你一个人提出异议,占比多少,能立案确实够奇.
有了孩子,多了快乐,但也少不了烦恼,尤其是有些事情想时光倒流重新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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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0:22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业委会!

我选择,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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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1:49 |只看该作者
1、总体来看,明显就是一场代理人的诉讼,所谓的业主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代理人,义无反顾地为老旧的、无作为的、只知道坐地收钱、甚至想把无本万利的“事业”传万万代的旧恶势力WY公司跳上跳下而已。旧恶势力WY公司明知毫无理由阻止业委会的正义努力,使用的诡计伎俩而已,但个别业主或者部分业主就能说怎样就怎样吗?正义的车轮是谁也阻挡不了的,业委会要有必胜的信心与勇气!
2、但是,广大业主必须认识到旧恶势力决不会坐以待毙的,反扑是必然的,只是手段与形式可能多种多样,明里暗里都有可能,敬请业委会聘请专业的法律团队、智囊团队应对旧恶势力的各种破坏,正如当前党中央的反腐败一样,艰巨性、长期性要有所准备。战术上,要做好各种准备应对。
3、质疑李金花是否为真实业主毫无意义,历史上被重金收买的是非不明、唯利是图之徒的案例多不胜数,事实上,新城刚开盘是就有相当一部分好房预留给开发商内部人员、或者WY公司的,所以有部分业主为WY说话并不奇怪。业委会需要反驳的要点是这一类业主的代表性所占比例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造成了利益受损?是否背后有利益驱动、收买行为?是否与WY有直接利益相关性,需要有法律的规避要求?
4、在其位不谋其事,全部心思都在收取银子上,与明目张胆抢劫何异?对于抢劫者而言,不老老实实地配合都是敌人,不要奢求抢劫者的眼里有“公正、公平、道德、正义”等字眼
5、团结
6、努力
7、坚持
8、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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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2:1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皮皮妈 于 2014-8-28 12:23 编辑

“事实上,新城刚开盘是就有相当一部分好房预留给开发商内部人员、或者WY公司的,所以有部分业主为WY说话并不奇怪。业委会需要反驳的要点是这一类业主的代表性所占比例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造成了利益受损?是否背后有利益驱动、收买行为?是否与WY有直接利益相关性,需要有法律的规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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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2:15 |只看该作者
本小区有部分业主就是大成集团的员工,李金花这样的个体是否有权利提起这个诉讼,是否成为了某些利益集团的狗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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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2:22 |只看该作者
这个金花背后肯定是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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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2:48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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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2:55 |只看该作者
扎金花,是大家都爱玩的一个游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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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3: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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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3:42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业委会,就是支持公正、公平、道德、正义!
反对业委会,就是反对公正、公平、道德、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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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4: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请业委会同志出来说话,需要普通业主做什么,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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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4:25 |只看该作者
1. 业委会由于要聘请专业律师,现阶段正募捐筹款。业委会正商讨如何做到公开透明用好善款的制度,待确立后,会发在论坛及其他媒介。
2. 原告要求街道向业委会施压,隐去其姓名。尽管我们已经咨询律师这并不违法,但是我们还是本着人道原则,答应她的请求,请楼主Sunday删一下姓名。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
业委会联系电话:13693230896
业委会电子邮箱:2283214609@qq.com
业委会微信公众平台:长安新城业委会
业委会志愿者QQ群:29026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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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4:28 |只看该作者
业委会内部也在自己筹集律师费用,接下来会有正式的文发在论坛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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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4:32 |只看该作者
咱们的业主的支持就是业委会很大的动力,开庭的时候欢迎大家能到现场旁听!届时,业委会具体需要大家支持的会有正式的文件,两次业主大会投票数量和面积都能双过半,我也不相信这么一个人就能把我们这么多的业主的选择给否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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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4:51 |只看该作者
长安新城业委会 发表于 2014-8-28 14:25
1. 业委会由于要聘请专业律师,现阶段正募捐筹款。业委会正商讨如何做到公开透明用好善款的制度,待确立后 ...

已经隐去人名,不过如果业委会要去应诉,诉状就应该向广大业主公开,任何参与成立业委会的业主随时都可以成证人出庭作证,当然有权知道原告的基本情况。某人既然敢于打这个官司,无论出于什么目的,也应该做好成为新城公众人物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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