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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新婚姻法解释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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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5: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最有争议的两条: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大家聊聊对这两条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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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5 17:01 |只看该作者
如果婚前一方,假定是男方吧,买了房子,结婚后两个人想买房按照现在的政策是不是算2套了?如果男方有2套房子,那么女方将失去购买房子的资格,永远生活在别人的房子里,离婚后将没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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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15:07 |只看该作者
应该算2套了。看来这又是一个不利于无房一方的问题了,貌似大多数人还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大家更多的还是关注在男女差异、法律偏向于富人和男人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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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21:06 |只看该作者
对于小三是个打击
健康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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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23:05 |只看该作者
男人们,从此以后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
女人们,从此努力挣钱买房,结婚证书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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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08:29 |只看该作者
以前说生女儿不用买房,现在看来不行了,还需要给女儿买房子!最好婚前买不然没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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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08:56 |只看该作者
那可说不准哪!说不定到哪天法律又变啦!就像六月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一切都是未知数。
珍惜幸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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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神尜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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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1:24 |只看该作者
法律是会变的!而且女人还是长好眼睛再嫁吧,如果男方是爷们儿的话,如果女方无过错的话,房子应该给女人,我的个人看法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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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2:31 |只看该作者
楼上各位说话都很客观、理智。我看到网上的各种评论,有偏颇的、有过激的,总之持有负面看法的大多都是女性。在当前的大环境和生活压力下女性相对处于弱势,有过激的言论我都可以理解,不过作为裸婚一族,我总觉得自己也有一双手,为什么总想着从对方父母那里去争去抢呢,两口子一起打拼,双方父母适当资助不是挺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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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4:33 |只看该作者
那可说不准哪!说不定到哪天法律又变啦!就像六月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一切都是未知数。
梅果 发表于 2011-8-17 08:56

,法不溯及既往,法律只管发布以后的事情,等法律变了,再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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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0:00 |只看该作者
网上看来的,感觉比较合理:美国人离婚如何分房产
美国人离婚率高,离婚自然也涉及到家庭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形下,在家庭财产上分割上天平较倾斜向女性。
夫妻离婚,一个屋檐下住了多年的鸳鸯变成孔雀东南飞,但人可走这屋仍留,房子不会挪窝,所以说在离婚中较难处理的财产分割是房子。当然房子如同任何财产一样,在分割上还是有依据来进行处理的。在美国夫妻离婚要分割房子财产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住宅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住房是一方在婚前独自购买而且还清全部贷款,这样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基本上没权利分房子,只能自寻栖身之地。如果婚前双方签订婚前协议,明确规定在离婚时房子归某一方所有,离婚时就会按照婚前协议来办理。如果房子是一方继承来的,比如老爸买了房子,送给儿子结婚后居住并将产权留给儿子,这房子就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儿媳妇对房子没有财产权。
离婚时分房子面对的第二个问题是,夫妻离婚,房子若不卖掉,谁有资格住在小两口以前打拼买下的房子当中。如果是有孩子的家庭,谁拥有孩子的监护权通常会得到房子,另一种考量是谁照顾孩子时间长,房子就由谁住,这样当妈的会占优势。男方如果因为婚外情离婚,在法官判决谁应保有房子时,通常会将房子判给女方。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两人又没有孩子,这房子到底应当给谁,这就有点麻烦了。因为根据法律,任何一方在没有协商出结果或是法律裁决前不能将另一方赶出房子,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搬离住宅,但没有权利命令对方搬走。所以在没有找出解决之道前,离了婚的夫妻还可以同住一个屋檐下,慢慢来考虑分房子的事。
离婚分房子面临的第三个问题是,在房子不卖的情况下如何来分割财产。这首先就要计算房子能值多少钱,包括对房子的市值和资产净值进行评估,然后看谁想要房子,想要房子的就得为不要房子的一半提供其他类型的经济补偿。在房子分割上,比较容易出现的现象是婚前婚后财产出现重叠。例如一名男子在婚前买了一幢30万美元的房子,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他付了头款6万美元。结婚后,房子仍登记在丈夫的名下,但夫妻两人却开始共同支付每个月的分期付款。在离婚时,这幢房子不能算作男方的私有财产,男方支付头款的钱可以扣除,房子余下的价值为双方共同所有,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来分割。
当然,一日夫妻百日恩。确实过不到一块的夫妻,如果离婚也不必搞得像阶级敌人那样拔剑弩张。如果是富人不差钱,把房子留给孩子和孩子他妈,没啥好吃亏的,就算作婚姻补偿费总可以吧。差钱的人家,也可以好说好商量,让孩子和孩子他妈住到家中所有的孩子都过了18岁那道槛,然后再卖房子也是处理住宅的一种方式。如果双方离婚后,可以立即卖掉共同拥有的住房,事情变得简单多了,按照房屋卖出的钱,去掉所有手续费用,剩下的钱该怎么分就怎么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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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0:06 |只看该作者
网上看来的,感觉比较合理:美国人离婚如何分房产
美国人离婚率高,离婚自然也涉及到家庭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形下,在家庭财产上分割上天平较倾斜向女性。
夫妻离婚,一个屋檐下住了多年的鸳鸯变成孔雀东南飞,但人可走这屋仍留,房子不会挪窝,所以说在离婚中较难处理的财产分割是房子。当然房子如同任何财产一样,在分割上还是有依据来进行处理的。在美国夫妻离婚要分割房子财产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住宅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住房是一方在婚前独自购买而且还清全部贷款,这样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基本上没权利分房子,只能自寻栖身之地。如果婚前双方签订婚前协议,明确规定在离婚时房子归某一方所有,离婚时就会按照婚前协议来办理。如果房子是一方继承来的,比如老爸买了房子,送给儿子结婚后居住并将产权留给儿子,这房子就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儿媳妇对房子没有财产权。
离婚时分房子面对的第二个问题是,夫妻离婚,房子若不卖掉,谁有资格住在小两口以前打拼买下的房子当中。如果是有孩子的家庭,谁拥有孩子的监护权通常会得到房子,另一种考量是谁照顾孩子时间长,房子就由谁住,这样当妈的会占优势。男方如果因为婚外情离婚,在法官判决谁应保有房子时,通常会将房子判给女方。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两人又没有孩子,这房子到底应当给谁,这就有点麻烦了。因为根据法律,任何一方在没有协商出结果或是法律裁决前不能将另一方赶出房子,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搬离住宅,但没有权利命令对方搬走。所以在没有找出解决之道前,离了婚的夫妻还可以同住一个屋檐下,慢慢来考虑分房子的事。
离婚分房子面临的第三个问题是,在房子不卖的情况下如何来分割财产。这首先就要计算房子能值多少钱,包括对房子的市值和资产净值进行评估,然后看谁想要房子,想要房子的就得为不要房子的一半提供其他类型的经济补偿。在房子分割上,比较容易出现的现象是婚前婚后财产出现重叠。例如一名男子在婚前买了一幢30万美元的房子,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他付了头款6万美元。结婚后,房子仍登记在丈夫的名下,但夫妻两人却开始共同支付每个月的分期付款。在离婚时,这幢房子不能算作男方的私有财产,男方支付头款的钱可以扣除,房子余下的价值为双方共同所有,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来分割。
当然,一日夫妻百日恩。确实过不到一块的夫妻,如果离婚也不必搞得像阶级敌人那样拔剑弩张。如果是富人不差钱,把房子留给孩子和孩子他妈,没啥好吃亏的,就算作婚姻补偿费总可以吧。差钱的人家,也可以好说好商量,让孩子和孩子他妈住到家中所有的孩子都过了18岁那道槛,然后再卖房子也是处理住宅的一种方式。如果双方离婚后,可以立即卖掉共同拥有的住房,事情变得简单多了,按照房屋卖出的钱,去掉所有手续费用,剩下的钱该怎么分就怎么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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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11:54 |只看该作者
#婚前房产加名税#保护了父母的权益,破坏了以婚姻方式达到抢房占房的目的,却伤了那些被“小三”攻占婚姻堡垒的贤妻的心......
其实我真的不胖,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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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10:04 |只看该作者
任何法律恐怕都不能平衡所有人的利益,但我认为解释三有一个不可回避的逻辑问题。父母买房写子女名字应该被认为赠予已经完成,并且是已经赠予两人共同拥有。不然的话,父母买房完全可以写父母的自己的名字,为什么写子女。打个比喻,我有钱,天天请儿媳妇去吃海底捞,可是有一天儿媳妇变心,不愿继续提出离职,难道我让她把螃蟹和海参都吐出来才能放她走吗?
Doing the right thing when nobody's loo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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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16:12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跟小三儿压根没关系,房子直接就写小三儿大名儿了。甭整这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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