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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ndydu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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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迹斑斑---长期更新(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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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4 22:52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到地下室(秋四)招租的电话,装作求租,打过去电话询问(看看我们为了收集物业的证据,连侦探的工作都作了)。当我问到他们是不是物业在招租时,对方犹豫了一下,说他们是从“人防”那里承包的。不知这是不是物业掩盖罪行的一种花招。

不知哪位业主有人防的电话,能否证实一下这件事情的真伪。他们作为政府部门不应出租人防工程设施是不是也应是一条规定。
不能老是让物业作了挡箭牌。:e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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