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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懒得起

邻居互助版管理办法(关于邻居商家、集采团购及物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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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0: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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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1: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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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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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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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1:52 |显示全部楼层
小懒这样的人,现代社会根本找不到人可以和他比肩

要找,那要到古人里找
点这里给我写信
————————————————
白驹过隙,夫复返乎。
大江东去,一日千里。
我心不息,奔流之水。
望伊知兮,思念柔情。

我已经找到人和我一起骑着白驹,
在生命的边缘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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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2:10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由老水手(上论坛一年、发帖愈千或积极参加某个协会活动)推荐担保;

寒!注册时间和发帖量居然用作信用!
逻辑性错误
混乱的制度必然导致混乱的结果!等着看吧

对于集采,应该由版主组织或者由会员提议、会员投票表决是否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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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2:16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坚决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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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不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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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3:09 |显示全部楼层
同楼上:
严重支持!
坚决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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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5:02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少了.......
紫陌教育:学前班,小学生课外辅导班(围棋,书法,古筝,跆拳道等)及托管!瑜伽班!地址一区20号楼,1-5,1-6,2-6A 联系电话:1314124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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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5:12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春风无痕 于 2007-4-5 12:10 发表
必须由老水手(上论坛一年、发帖愈千或积极参加某个协会活动)推荐担保;

寒!注册时间和发帖量居然用作信用!
逻辑性错误
混乱的制度必然导致混乱的结果!等着看吧

对于集采,应该由版主组织或者由会员 ...

回答一下您的疑问。
是这样的,这个论坛与我们平时上的公共论坛还是有所区别,毕竟是一个业主自发组织的交流空间。其实在论坛上的人,若不是业主也是业主的朋友、同学、亲属或参加过这个社区活动的热心人。这里有十多个各种协会或组织,大多数人都相互认识。在平时的活动中大家相互了解,相互帮助,建立了很深的信任,在某种程度上大家都是兄弟姐妹。
其实对于虚拟的网络来说,充满了不确定性,我也曾经了解过,大多数在此发起和参加集采、团购活动的邻居包括我,只在本论坛上才会参加此类活动。原因很简单,就是信任。
你所说的信用,其实在这里是日久见人心的。在首帖的后面,我也写出了所谓老水手的标准。其实有的人发帖还没有您多,不排除很多人不喜欢上网,但是如果他经常性的参加体育协会或其他组织的活动,并能当面提出很多有助于论坛及社区发展的意见,我们都认为他是老水手。
相信您是社区的一份子,希望您能够根据自己的爱好,参加论坛的活动,无论您爱好何种体育运动、读书、养宠物,哪怕是吟诗作对、煮酒论道、抄股投资,总有一个组织是适合您的。
到那个时候您就能体会到此时此地此办法的合理性,因为我们的宗旨是保障绝大多数邻居的利益,促进论坛的正常发展。
最后,谢谢您对论坛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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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6:38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懒斑竹
聊作无益之事,以遣有涯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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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7:00 |显示全部楼层
小懒说得不错。。。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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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5 17:20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懒得起 于 2007-4-5 15:12 发表

回答一下您的疑问。
是这样的,这个论坛与我们平时上的公共论坛还是有所区别,毕竟是一个业主自发组织的交流空间。其实在论坛上的人,若不是业主也是业主的朋友、同学、亲属或参加过这个社区活动的热心人。这 ...



说得贼好!  呱唧呱唧
珍惜眼前  好好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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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0:02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春风无痕 于 2007-4-4 16:39 发表
集采概念本来就模糊,怎么来区分呢?
版主和管理员应该划分出界限,怎么知道这个活动组织者没有获利?既然是互助版需要有集采项目应该有邻居们提出,版主来实施,大家来监督。


  做版主的如果都来实施每项集采,似乎不太可能,那不累坏他们了,呵呵。
  参于集采,活动的组织者不获利那也是不可能的,这里所说的活动的组织者与活动的倡议者是有区别的,可能这个活动并非直接由新城的猪猪直接来实施集采,他是由某种渠道关系(老乡、亲戚、朋友、单位或其它)来向新城的邻居推荐的,他就是倡议者,对于倡议者,他其实也是第一审核者,因为他也要为自己发出的倡议负全责,当然,这位好心的邻居的初衷或许只是为了大家购物方便或者实惠,不管最终的集采顺利成功与否,我们都应该感谢他们!
  对于集采,我个人认为应该在发帖时说明成品的价格由哪些部分组成,同时也应该有个对比价,譬如说某某产品,市场价是多少,大概的出厂价,运费多少,倡议者在说明产品通过集采最大的优势的同时也应该提出来相应的风险劣势,又譬如说水果,在运输途中会有部分的水分流失;化妆品会有皮肤过敏者有反映诸如此等。
  另外,我还想说的是,做为活动的倡议者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但参与集采者则更应该对自己的购买行为负责,只依赖邻居或朋友间的信任关系来参与集采也是很盲目的。因为人家有推荐权利,你呢,则是为自己购买,适不适合,合不合适,只有自己最清楚,个人很反对盲目的从众,看到一样东西听大家说很实惠就跟风的买,这其实是对自己行为不负责的表现,一样东西可能对一个人是很适合,但并不代表合适所有的人。所以在集采中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只要不是大的问题,大家都还是可以理解的。
  最后再提个建议,对于时常的倡议集采者也应该评星论级,这样一方面既是对集采倡议者的一种肯定,同时也是为以后的集采活动提供参考。以上纯属个人想法。

[ 本帖最后由 GIGI 于 2007-4-6 10:03 编辑 ]
“无欲、敛恶、静心、乐助,近乎圣人也!”
我以不动如山、深广似海应对一切。
我相信,我坦然面对一切,一切也会坦然面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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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0:38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IGI 于 2007-4-6 10:02 发表

  参于集采,活动的组织者不获利那也是不可能的,这里所说的活动的组织者与活动的倡议者是有区别的,可能这个活动并非直接由新城的猪猪直接来实施集采,他是由某种渠道关系(老乡、亲戚、朋友、单位或其它)来向新城的邻居推荐的,他就是倡议者,对于倡议者,他其实也是第一审核者,因为他也要为自己发出的倡议负全责,当然,这位好心的邻居的初衷或许只是为了大家购物方便或者实惠,不管最终的集采顺利成功与否,我们都应该感谢他们!

两个概念一定弄清,集采、团购不是倒货,不应该产生利润!
真正意义上的集采是,我发现一样物品,感觉很好,而且觉得对大家也有好处,我愿意付出劳动和大家一起分享。或者我找到一样东西,觉得确实不错,价格稍有点接受不了,但是如果要的量大了,就可以把价格降下去,我在论坛上征集愿意同我一起购买的邻居,但是这种情况还需要在帖子里说明。在集采的过程中可以把运费和中间环节必须的费用平摊,我们绝不希望发起集采的邻居自己受什么损失,但是也不希望发起集采的目的是赢利。
活动的组织者不获利那也是不可能的,楼上的一句话打击了一大片,哈。其实我知道不少集采活动的发起者除了付出劳动,未从活动中获取一分钱。当然,说起来也获利了,获得的是人气。
至于获得利益,最好到“淘你喜欢”去发个帖,说明“在下最近囤了批某某东西,想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看看是否拥护者云集?
何况在“淘你喜欢”的版块里,众多在易趣、淘宝开店的新城业主,听说有邻居光顾也都最大程度上给予优惠,甚至不记利润了呢。

[ 本帖最后由 懒得起 于 2007-4-6 10: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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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2:02 |显示全部楼层
你把茶馆的管理办法也出了吧。我们就省心了。
什么也不说!
[fly]打死你我也不说![/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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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7 16:08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小懒,把邻居互助会搞得有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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