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网缘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球俱乐部水塔:每周三、五、日晚19:30-21:30活动 乒协QQ群8026514

[复制链接]

191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终极会员

Rank: 8Rank: 8

16#
发表于 2008-2-28 16:29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永无止境 于 2008-2-28 14:12 发表
我想直接引发大家讨论的并不是乒协目前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问题,而是网主席发的通知帖子。帖子上所规定的会员级别、人数限制,报名方式以及收费要求等规定都太笼统,太模糊,太不严谨,引发歧义和质疑是十分正常的。站在乒协以外的角度,作为普通的社区邻居,难免就会对这样的规定产生质疑和不理解。

新场地的性质决定了乒协不能再以私下碰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所有规章制度,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既然使用的场地是居委会的名义,那么所有住在长安新城的业主都有权力参加乒协活动,“长安新城社区活动中心”的牌子对所有邻居来说都意味着使用自己小区的场地绝对是理所应当的。因此新场地的性质就决定了参与人员的数量将会越来越多,如此也就无法保证那些曾经为场地布置规划付出劳动,为组织管理牺牲自己时间的老队员们的上场时间。由此在心里产生的委屈和郁闷是正常自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想网主席设定12人的高级会员人数限制,其初衷也是为了保护乒协骨干分子的活动利益,如果在通知帖子里能详细说明理由,自然也会得到大家的理解。


完全同意小永老师的看法。

如果首先阐明“12人的高级会员人数限制,其初衷也是为了保护乒协骨干分子的活动利益”这一点我也就不会再问讯什么了。因为我非常理解乒协骨干分子们长期以来的默默付出,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所以再看到绿野帖子提到“有了12人制度,至少可以保證2400元的收入呀,活動至少能維持下去!”时,我首先想到的是不能让付出辛苦的人再付出更多经济上的损失,所以才提出了应该大力发展高级会员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的观点。

同时,站在普通的社区邻居角度,我也提出了小永老师相同的看法“所有规章制度,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因为我认为既要保证保护乒协骨干分子的活动利益,也要保证越来越多的普通会员的利益,做到这一点唯有公正公平。所以,我还是坚持认为即使有12名高级会员的限制,至少在活动时间上也应该是相对公平的,尽管乒协骨干分子作出过很多牺牲。从这角度说,我提出了12人高级会员限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场地少人员多的矛盾。

正如绿野所说,大家都希望参加的人越来越多,玩的都开心。随着新场地的落实,天气的转暖,我相信参加活动的人会越来越多,如何管理和组织如何更好的解决矛盾,不仅对乒协主席和各个骨干来说是个挑战,也是对新城所有热衷体育活动的人提出了新的课题,需要认真细致的研究和征询意见,在没有考虑成熟前不妨先放缓一下,维持原来的模式,否则很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别也应验了:把好事做坏了,不如不做。

我的观点和意见在上述几个帖子里已经表达很清楚了,不再继续阐述,一家只言多有偏颇,权当抛砖,总之希望乒协发展越来越好!
足球,世界上最美妙的闲事。

191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终极会员

Rank: 8Rank: 8

17#
发表于 2008-3-1 22:32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中国女乒获世乒赛团体冠军,成功实现世锦赛团体赛的八连冠伟业!
足球,世界上最美妙的闲事。

191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终极会员

Rank: 8Rank: 8

18#
发表于 2008-3-22 10:57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

国球承载奥运荣光,乒协点亮新城和谐。

感谢和支持新城乒协的热心组织并预祝新城乒协取得优异成绩!

另,如果是相对正规的比赛会对发球的要求比较严格,平时的活动中发球环节容易被忽视,提醒参赛队员不要因此丢分。

附:关于“无遮挡发球”的规则

(1)发球时,球应放在不执拍的手掌上,手掌张开和伸平。球应是静止的,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和比赛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2)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
(3)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4)从抛球前球静止的最后一瞬间到击球时,球和球拍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5)击球时,球应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但不能超过发球员身体(手臂、头或腿除外)离端线最远的部分;
(6)运动员发球时,有责任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7)如果裁判员怀疑发球员某个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员都不能确信该发球动作不合法,一场比赛中此现象第一次出现时,裁判员可以警告发球员而不予判分;
(8)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运动员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不管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9)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他将被判失一分,无需警告;
(10)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做出决定免予执行,但须在赛前向裁判员说明;
足球,世界上最美妙的闲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长安新城

GMT+8, 2024-5-12 20:44 , Processed in 0.16243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