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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新规定 资产需160万加元
加拿大移民部2010年11月10日宣布,于2010年12月1日起,重新开始接受投资移民申请。政府已经暂停接受投资移民申请近5个月。
按照新的投资移民申请要求,申请人个人净资产不能少于160万加元,在加拿大的投资不能少于80万加元。
加拿大政府去年6月26日暂停接受投资移民申请,部分原因是申请个案的积压过多,造成等候时间太长。魁北克省则按旧标准接受申请至10月中旬止。
在去年10月1日或之后收到的投资移民申请,将按新要求办理,并与之前积压的个案同时处理。
政府报告显示,到2009年底,投资移民的积压申请个案高达27,865个,加上家庭成员,涉及人数达74,135人。相当比例的申请人来自中国大陆。
魁北克省的积压情况也很严重,到去年10月份,在香港和北京的签证中心已经有18,534个积压个案。
加拿大的现行投资标准是世界最低的,从1999年以来没有改变过,这个标准导致申请数量远远超过每年可接收的数目,以及处理时间增加。比如英国要求投资 100万英镑,合160万加币;美国及澳洲也要求100万元的投资。但这些国家提供的是有限的居留权,之后才能申请永久居民。而加拿大则即时给与永久居民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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