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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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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4小时》到火烧圆明园的真相(转)(精品讨论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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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1:25 |只看该作者
552# 林中小猪

这种拍卖可能都要交不菲的保证金的吧,如果拍下不买,保证金就泡汤了。
如果他是用自己的钱交的保证金的话,其实相当于用一笔钱买了个向世界说话的机会。
至于原来的那件拍品,还可以重拍的,对 ...
六月天 发表于 2009-3-2 21:20

对失去诚信进行惩罚,这仅仅是一种惩罚,并非以诚信为核心的游戏规则的一部分。正如一个人因为违法被处罚,他虽然接受了处罚,并不能由此认为他是个守法公民。
上联:绿毛龟龟缩半场,横批:国安傻逼。诚征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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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1:30 |只看该作者
嗯,他没有遵守游戏规则,他承受了处罚和质疑,而那是他明知要承受的。
所以在我臆测他用自己的金钱和信誉为代价完成了这件事之后,我用“悲壮”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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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1:38 |只看该作者
555# 深海芋头

其实我一直赞成不能以外人的标准来评价自己的行为。不过——
看看492楼和495楼你可能就会明白为什么我会用这种表述了。
是因为有很想赢得“外人”尊重的人,是因为有“言必称希腊”的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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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1:41 |只看该作者
有消息这个收藏家是VIP,无需保证金

另外拍卖也就是经济合同吧,不交钱,承担违约责任即可,似乎还谈不上违法不违法。违约的事情多了,我想多数人都这么干过。

从蔡铭超的角度,我到觉得有更好的方式处理,比如要求拍卖行先解决文物入境的问题,再谈付款。根据文物局的通知,这两件东西如果不无偿捐回来,是不大可能合法入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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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1:45 |只看该作者
呵呵,有行家哦。
我喜欢这个解决入境问题再付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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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2:03 |只看该作者
还没有去看您所推荐的两楼内容,但我觉得,即使“言必称希腊”,也没什么呀,关键在“称”得对不对。而且古希腊作为西方文明的源头,即使整天被专业背景与之相关的人士“称”也很正常啊。像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对法治的定义“人人服从法律,而法律也必须制定良好”,多精到啊,也被古往今来的法学家反复引用。
上联:绿毛龟龟缩半场,横批:国安傻逼。诚征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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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2:23 |只看该作者
再多说几句。其实我也经常“称”法国,虽然没有到“言必”的地步,确实比较多了。我说过不应抵制家乐福,我说过不应把法国法院对停止拍卖兔首的请求进行裁决这一纯粹的法律问题变为政治问题,但我不是从我对法国这个国家态度如何这个角度说的。当初的抵制不管是否针对法国企业,我只看这种行为本身是否对该企业公平,是否有民族主义倾向,如果有,抵制的不管是埃塞俄比亚还是哥斯达黎加,我都反对。事实上,我很是不屑于法国人的国民性格。我更欣赏盎格鲁——萨克森人的紫油传统,甚至也很欣赏日耳曼人的强悍意志,觉得法国人在二战中的表现实在太脓包了。这个国民性格今天也变化不大,只会生产香水啦时装啦手袋啦这些磨磨唧唧的东西,一个国际航班上如果出现紧急情况,第一个尖叫的肯定是法国人。不小心扯得远了。
上联:绿毛龟龟缩半场,横批:国安傻逼。诚征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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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2:25 |只看该作者
觉得拍卖像场惊险的电影,一波三折。呵呵
多伦多地产经纪。我的微博: http://www.weibo.com/gunsmoke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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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2:48 |只看该作者
希望世界各民族不要误会,中国人是讲诚信的,是说到做到顶天立地的民族.蔡某只不过是其中的...并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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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2:53 |只看该作者
拍了不付款,是信誉问题。请用个人名誉,用了“作为一个中国人,在这种时刻都应该站出来,发出我们的声音。”就过份了,拍的时候不说是中国人,耍赖了说是中国人,实在不妥,难道中国人就是专干违约的事么?据我所知,中国人对外贸易中的守信度,在世界范围内排名是很靠前的。蔡之言,甚是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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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3:0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can 于 2009-3-2 23:09 编辑

通过对国内中国企业的观察,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都是极其不讲诚信的
如果对外守信,那绝对不是中国人讲诚信,而是国外有惩罚

当然,我故意忽略了一些这里不便讨论的其它无关诚信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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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23:0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oy77 于 2009-3-2 23:10 编辑

忙忙叨叨一通
1 关于中国的新保守主义问题。的确不是如美国那样,有着完善的思想体系和具体政策。甚至这个概念连我们自己现在都不能确认。所以我觉得要深入研究和丰富,不要怕提。但就是说到美国人,其实在这种原则指导下,也有不同的派别和主张。例如美国新保守主义的代表,前防长拉姆斯菲尔德,这个没有人否认吧。他提出了一种“快速决定性行动”概念,这被认为是新保守主义指导下的一种军事思想体现。而这种理论在美国陆军中受到了强烈的抵制,而抵制者恰恰又都是些资深校官,这些人被认为是新保守主义在美军中的中坚力量。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我觉得我们研究新保守主义大可从广义入手,抛开基督教、新儒家、我们曾经给“保守”套上的阶级外衣等因素,从一种思维方式的高度来开展。
2 圆明园兽首拍卖。到目前为止,事情还远没有结束,我个人觉得还是再等等,等各种情况充分暴露,各种诉求表达清晰,各种力量全部出现后再讨论比较好。
我们都等了一百多年了。
3 民族主义。我自己自认为的确有些民族主义倾向。但我同时自认为我还是属于中间偏左一两度的程度,绝对没有到五度以上。我认为我的民族主义不是极端民族主义,也不是狂热的带有宗教色彩的民族主义,也不是狭义的大汉民族主义,更不是冲动的浅薄的意淫式民族主义。以上这些民族主义是我坚决反对的。
关于司法、商业、军队、体育、文艺等等领域是否可以有民族主义影响或受政治影响。
我个人认为,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有影响是个客观事实。我们可以举出无数例子说明有人在努力争取独立性而不受政治影响。例如英国国王去法院想过瘾让人给撅回来;例如二战期间德国国防军一边反纳粹一边以军人的责任作战等等等等。
但无论是一个组织还是一个个体,一旦有从事上面这些领域的技能,必然是个复杂的社会人,绝大多数情况下具有自己的政治主张,至少也有自己的价值观体系。
想把这些同政治作为平行线完全割裂开来是,至少是不现实的。
当然,我说的是同政治的联系而不是赞同政治可以极大的发挥其影响力。

例如司法公正,我们应当追求司法的独立,这点我没有任何意见。例如我们对一些死刑犯的宣判中出现的这句话“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我就觉得非常不妥。杀不杀应当取决于法律而不取决于民愤。民愤大,法律不支持就不应当杀;民愤小,法律规定杀就不能饶。同理,如果一个事件突出性非常强,或者对现行法律提出了挑战,那就应该按照司法程序要求,提请立法机关做出司法解释或立法,而不应当由“领导批示”。总之,法律是严肃的,全体国民必须从思想上认识这一点。任何针对法制本身的攻击的都是反社会的。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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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10:36 |只看该作者
杀不杀应当取决于法律而不取决于民愤。民愤大,法律不支持就不应当杀;民愤小,法律规定杀就不能饶。boy77 发表于 2009-3-2 23:08

上述内容建议好好学习。这句话真体现了司法独立的精髓。谁能够做到这点,谁就能理解,法国法院的判决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而并非有的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百多年来没有改变的“强盗行径”,法国警察当初没有提前把抢夺火炬的葬毒分子隔绝起来,也仅仅是认可他们在实施抢夺前有自己的法律权利。
上联:绿毛龟龟缩半场,横批:国安傻逼。诚征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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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10:38 |只看该作者
另外,我觉得,民族主义本身就是一种恶,不管程度是轻微还是严重,都改变不了它的属性。杀人固然是犯罪,给别人造成轻伤也很不好。
上联:绿毛龟龟缩半场,横批:国安傻逼。诚征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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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17:39 |只看该作者
上述内容建议好好学习。这句话真体现了司法独立的精髓。谁能够做到这点,谁就能理解,法国法院的判决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而并非有的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百多年来没有改变的“强盗行径”,法国警察当初没有提前把抢夺 ...
深海芋头 发表于 2009-3-3 10:36

法国这件事我觉得非常复杂
首先,司法独立是没有问题的
另外一件事是,我觉得这事应当是民愤对民愤。国家对国家。司法对司法。

法国人支持藏毒而且如此的强烈,如此的规模,原因绝对不是我们想想和宣传的那样浅扁。这属于民愤的一种,姑且先不论这“民愤”是怎么来的。
我们很多老百姓对法国人的态度无法理解,更感到愤怒,这也属于民愤。

法国人对于在自己国土上的暴力事件道了歉,但没有对老百姓支持藏毒道歉,因为他们可以用人民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来支持。
我国外交部对于法国国土上发生的,针对中国公民的暴力行为做了谴责,对藏毒做了回应,但没有对具体针对法国老百姓的回应。
这就是国家对国家。

法国人按照自己的司法体系处理违法。
中国外交部要求法国人依法处理,并没有要求按照中国民愤和中国法律处理,也没有要求引渡。
这就是司法对司法。

整件事从法律上讲无论是法国还是中国都没有问题。

好了,现在回头说说民愤。
法国老百姓研习藏文化是他们的权利,但支持西藏独立则不是他们的权利。因为这涉及了别人的权利。
中国老百姓表达愤怒是权利,但要求法国按照我们的民愤处理就不是权利。因为这涉及了人家的司法。

至于抵制法国货。
只要言论和行为不违法,就是权利的表达。
但那种只要法国人就咋样我们就咋样,跑到家乐福闹事这些言行是不恰当的。

同样,法国人那种只要西藏不独立,就要怎么怎么中国的言论
对在法国的中国人进行歧视性违法盘查的行为同样是不可接受的

至于法国对中国制裁
中国对法国进行反制裁
这些措施则不能单纯理解为民愤驱导
是一种国家层面的政治经济角力
一定要把红旗插上台湾。
我可能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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