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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林栖园的房子都"已办理预售项目抵押" [打印本页]

作者: qpaz303    时间: 2006-7-6 19:54
标题: 林栖园的房子都"已办理预售项目抵押"
各位,林栖园的邻居:

我刚刚查<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
http://www.bjfdc.gov.cn/public/house/project_list.asp

发现林栖园的房子都已新加入"已办理预售项目抵押"的标记,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据说抵押的房子无法申领房产证.
作者: 天涯若比邻    时间: 2006-7-6 23:09
请看一下购房合同的附件三,那是kfs在预售时做的抵押,交完全款后抵押就自动解除了,我是这样理解的。
作者: 阿龙918    时间: 2006-7-7 08:47
比邻的说法应该是对的,办理银行贷款的时候也问过银行了
作者: mermaid    时间: 2006-7-7 11:33
那全款付了的呢?也抵押了么?
作者: 晓永    时间: 2006-7-7 11:45
出售前开发商把预售房产项目整体抵押给银行,抵押人是开发商。出售后无论全款还是按揭付款后都要先解押,将产权落至购房人名下,如果是按揭方式则需要在把房产押给银行,不过抵押人变成了购房者。

大体应该就说这样。
作者: 晓永    时间: 2006-7-7 11:48
又:前期的抵押开发商用来融资,取得了开发贷款。
作者: leno    时间: 2006-7-7 13:41
你可真够糊涂的,在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里面就有一页是北京银行同意销售的附件,
要你页签的,没看到那一页么。


下面是引用qpaz303于2006-07-06 19:54发表的林栖园的房子都"已办理预售项目抵押":
各位,林栖园的邻居:

我刚刚查<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
http://www.bjfdc.gov.cn/public/house/project_list.asp

.......

作者: 妞妞豆    时间: 2006-7-7 15:05
应该是开发商出面分批或全部解押,解押前购房人申请不下来贷款,原因很简单,银行不会让一件物品贷出两份款。
作者: 宝来宝来    时间: 2006-7-10 00:03
比邻同志说的对,我当时也问过银行,银行给的也是这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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