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若是不能曾建停车位,建议不划固定车位。 [打印本页]

作者: 流浪的雨    时间: 2017-3-3 10:16
标题: 若是不能曾建停车位,建议不划固定车位。
若是不能曾建停车位,建议不划固定车位。本身车位就是租的嘛,又没有产权。不续租就行了,业主统一办证交停车管理费,咋就这么难呢。至少有车位却反对建车库的车位不再续租,变公共车位。
作者: 空中的鹰    时间: 2017-3-3 15:55
你可以问问业委会啊?他们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不过他们好像已经过期了,但是还在活动呢!业委会能说明一下过期的事情和至今未召开业主大会的事情么?也让我们明明白白的“被代表”。
作者: 蓝色贝雷帽    时间: 2017-3-3 16:49
不划固定车位,那不是乱套了?归根结底车子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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