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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叫停保障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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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14: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小桃子 于 2010-5-8 08:00 编辑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507/02437890748.shtml,政策变来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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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16:52 |只看该作者
可别再忽悠大伙了,,深圳规定很合理,人家是对新购得保障性住房做的要求,以前的当然按原规定执行,不我们要好多了,法律也要有追溯期的,不要再古惑大伙了,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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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22:25 |只看该作者
刚才浏览了一下,其中解释的是“深圳在2008年出台的《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买受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买受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王峰向本报记者表示,深圳此前关于部分保障性住房上市流通的规定将废止,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安居房等在内的保障性住房今后一律停止上市交易,此举意在实现保障性住房资源的可持续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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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2 19:19 |只看该作者
如果前提是回购,那么将没有人购买“保障性住房”

1 有点钱的人,咬咬牙,买商品房了
2 稍微有点钱的人,咬咬牙,还是买不起商品房,如果买个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回购”的房子,还是算了吧,要么租私房,要么等公租房了,剩下那点钱投资吧
3 没钱的,要么租私房,要么等公租房了

结论,以后保障房出售会没人买的,zf还是老老实实盖公租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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