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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预售属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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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0 18:42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咱们还是集体请一个律师比较好,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权益。希望斑竹能组织一下。越快越好,我想一定有许多人愿意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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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0 16: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沈阳:变相预售属非法 开发商用买房人的钱赚钱

  前天,沈阳市又有一家楼盘打出广告:地处浑河南岸、毗邻“金廊”、交通方便、人性化设计、临水风景的联排别墅,起价4500元,加上赠送70平方米左右地下室或阁楼,平均价格仅为2800元。如此诱人的价格和优良的地段,吸引了许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记者听售楼员介绍,只要交5万元订金,就可以在图纸上圈定自己所选的房子了。当记者提出,这楼盘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得到的回答是,正在办理当中。接着,售楼员又补充说,在没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你可以随时退房,订金如数返还。

  据了解,类似这种楼盘还没影儿,开发商就开始以认购的方式变相进行预售的情况,目前在沈阳市已十分普遍。

  消费者:图的是便宜

  一位姓刘的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刚动迁,准备买一处房子,走了很多地方,看了好多家楼盘。有现房的,不是房价太贵,就是好格局的房子已卖完,再就是楼层不适合。于是,他决定租一套房子暂住,然后订购一套期房。经比较发现,期房的价格普遍比现房便宜,并且挑选的余地较大。

  单女士说,她原来没有打算买别墅,可从大量的广告中发现,如今在近郊买别墅很划得来,不仅价格比地处市中心的普通住宅还便宜,有的还赠送小汽车,于是有了购买别墅的想法。她认为,先交5万元的订金认购一套,若真像开发商描绘的那么好,就把现在的房子卖了,买个别墅住。若不满意,开发商不是承诺退款吗?

  当记者问到,对于这种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交订金后是否放心?大部分消费者认为,现在建设大型楼盘的都是实力较强的大开发商,一般不会有问题。要想买便宜的房子,就得冒点风险。少数消费者还不知道,交订金,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合同、交房款要看《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他们注重的是房价和地理位置。

  开发商:缓解资金压力

  对于开发商来说,楼盘的认购有两重意义。一是扩大资金来源;二是促销。

  一名开发商承认,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始收取买房人认购金这种做法,是在商品房预售前,打了一个法律的“擦边球”。他说,开发商收取的是订金,不是定金,再准确点说,是保留金。因为按有关法律规定,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罚金的。即因购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属开发商违约,是要双倍赔偿的。但认购,他们收取的订金,购房人是随时可以选择退房的。至于认购的做法,是开发商和购房者双赢的,属“愿打愿挨”。因为认购房子时,房价肯定要便宜些,这样才有吸引力。一旦房子封了顶,有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子必然要涨价,这也是对购房人先期投入的回报。

  当然,认购的促销意义也很大。在皇姑区刚刚完成动迁工作,就开始“卖图纸”的一家开发商说,其实,他们的做法也怕用户分流。由于沈阳地区开发的楼盘很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而当地居民刚动迁,多数家庭都要买房子。如果附近的楼盘不尽快推出去,有些人就要到别的地方去寻找房源。相反,一旦这些人在他们原来居住附近选择了合适的房源,就不会再搬到他们不熟悉的地区了。

  这家开发商还透露,正因为收了近百套房子的认购金,他们已把计划二期开发的土地使用出让金交完。这样,就又可以抵押贷款了。

  房产专家:警惕陷阱

  针对目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购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房情况,沈阳市房地产研究所的有关专家深感忧虑。

  首先,这种以认购的方式交的订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购房人是根据图纸选的户型,等房子实际建成后,若消费者不满意,只能选择退订金,其他方面,开发商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样,若消费者感到房子质量有问题,最多也就是在没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得到返回的订金。其次,最令人担忧的是,一旦开发商无力开发,或卷款走人,不仅耽误购房,还要花很多精力去打官司。

  因此,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买房子不同于买衣服,也不同于买家电,买房花去的几乎是一个家庭的全部积蓄,还是尽量不冒这个风险。目前沈阳市新开发的楼盘很多,还是选择手续齐全的房子购买最稳妥。

  管理部门:变相预售属非法

  据介绍,国家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今年6月,中国建设银行出台的关于严格控制向别墅、高档住房、宾馆和办公楼等商业用房项目发放贷款,并适当调高贷款利率;严禁向以大学城、旅游度假区、主题公园等六类违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的政策,使开发商贷款的门槛提高了。因而,以变相形式收取预售房款的行为愈演愈烈。

  “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消费者的订金,这是一种变相的预售行为,属违法。其实,开发商这种变相预售的做法就是在利用消费者的钱赚钱”。沈阳市房产局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肯定地说。鉴于房产部门没有行政执法权,因此,他们已将有关情况向沈阳市行政执法局反映,并随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沈阳市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也明确表态,他们将依法进行查处
等等等等等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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