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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交房面积存有误差时应如何退款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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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10: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已入住一年多,在办理产权证时,经政府相关部门实测,发现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少了1平方米。赵女士认为开发商应无条件退还多收的1平方米的房款,但开发商没有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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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考虑到开发商对购房者的购房贷款做了担保,在办理产权证之前,若有欠贷不还,开发商要负连带责任。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赵女士的房子是贷款买的且面积误差在3%以内,在主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退还多收的房款,但在具体返还方式上,可以以现金方式返还,也可以从未交房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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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出现误差还有三种情况:1.如果一次性付款,在主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应无条件退款。2.分期付款且产权证已办理,在主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也应无条件退款。3.分期付款但产权证尚未办理,在主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退还多收的房款,也可以从未交房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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