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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谢你为大家的利益作出的无私努力.
今天收到了6月30日关于你去大成的会谈结果很气愤,但是我现在不知道大成在法律上是不是没有任何的责任,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怎么办呢?如果我们把事情闹大我们是否有法律依据?我们如果没有依据我们就没有扼制大成的办法,他们可以让你闹,闹来闹去还是这样,最后大不了让咱们退房,这个应该不是我们的希望,但如果真如大成说的我们闹对拆迁不利,我们岂不是更被动?!
我想如果在法律上我们没有依据,那么我觉得大成唯一怕我们的就是集体退房,如果几百户同时退房,他们恐怕也受不了吧?大家约一个时间一起到大成总部退房,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他们应该是害怕的,当然我们的目的不是要退房,否则我们就不用费这么大的力气了,因为大成也许觉得我们不愿意退房所以他们才这么张狂,让他们觉得除了这儿我们就买不到更合适的了.另外我觉得如果真的才拆迁的官司上大成赢了,他们为什么无法承诺呢?是不是连这个都是一个骗局?如果不是,不是太自相矛盾了吗?因为强制执行是有一个期限的,既然如此,当然就可以知道什么时候能拆迁结束.就能作出书面承诺,我觉得也可以就这个问题向大成询问.
以上只是我的一点想法,对的话算我是集思广议,如果不对的话就算我是发牢骚吧?
再次感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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