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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懒懒于2005-04-18 10:22发表的:
而且根本也没有通知我给我打过电话什么的;要不是我去办理套餐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个莫名其妙的欠费。当然了套餐也没办成就是因为这个欠费,NND!! 没有你的亲笔签字就不要理他了,因为这样的入网合同是无效合同.如果他们还找你你直接告诉他先找入网当事人和号码使用人当面对质,并且告诉他如果是自己的错话费和滞纳金连罚款一样都不会少,然后你就不要理他了.
据我了解在电信和移动部门都在实际账务操作中提取了坏账准备,一个人的欠费是万牛一毛,而且清欠中心的律师都会掌握每个需清欠人入网资料,一般对于无合法入网手续的案例,律师会建议直接做坏账处理的,因为他们明白胜诉的机率小,一旦起诉会得不偿失,所以你一定不能低头,坚持自己的立场,如果他们起诉你,你就起诉他们的“不作为”:1.无机主本人签字,办理入网手续,要求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2.在他人利用机主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时(情况有:朋友借用私自入网、其他人利用假身份证办理入网、其他人利用你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入网、你自己办理入网是代理商私自复印多张带身份证的空白入网协议书然后私自办理入网—尤其象包月一类的常有发生),未与你联系确认,要求就其不作为行为作出经济和精神赔偿.
总之,是没使用就不交钱.花钱要花明白了.
有句俗话“柿子专挑软的捏”,你不应该是那个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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