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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7楼深蓝于2006-09-03 10:15发表的“”: 咱们首先得明确一下打官司的目的,如果是为了不交物业费,我觉得就不用打了,打到哪个法院也不会支持。咱们的目的是减免一部分物业费,要达到这个目的你必须要证明物业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的问题,咱们如果只能证明物业管理存在问题、服务没有达标根本解决不了减免物业费的问题,因为根本没有物业服务的标准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收费标准,法院也没有依据进行减免的判决,所以我们应该证明物业的收费不合理,以收费不合理为出发点进行合理的维权。例如电梯费0.85元,咱们都觉得贵,所以我们就要拿出有力的证据或数据来说明,如何收费是合理的。如果只是笼统的说物业多收费,服务不达标,即使上诉也不会获得更好的结果。 以上只是我的一家之言,欢迎大家来拍砖!!!
引用第33楼bigbear于2006-09-03 20:34发表的“”: 七月上法律课程,授课老师为政法大学一何姓教授,与朝阳法院院长李××认识。李××曾经可是牛人,年初以“堵被窝的方式”强制执行业主欠费,引起百姓极大的反弹,在京城被骂成一片,给我党及政府带来负面影响,后强制执行物业管理费的形式被北京市高院叫停。李××受到严厉批评,仕途一片黑暗。在人生低谷的时候,拜访何姓教授问计,被何姓教授斥为“不懂政治”。曰:“现在几乎所有的人或其亲属都是业主,你对业主实施苛政,带来的后者是严重的,近的就是三月的人大投票无法过信任关,因为人大代表都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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