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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林栖园的邻居,进来聊聊!!( 群号8037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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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0:45 |只看该作者
第八条  使用地下空间禁止下列行为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看一下,想放酒是不允许的,易燃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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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0:46 |只看该作者
人防说红酒是可以的。白酒低于多少度的也是可以的
我闺女的名言:男人应该听女人的话,好男人都听女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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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1:17 |只看该作者
辛苦各位邻居了,支持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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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1:46 |只看该作者
水平座和各位邻居辛苦了,咱们和所有业主是站在一起的,相信群众的力量,必要的时候我们大家召开一个业主大会也可以。
还是坚决反对出租,Kebeir说的对,必要时可以走法律途径。目前,大家看是否在一起碰一下。
阿龙918 发表于 2009-8-11 10:24

各位辛苦了!!  希望能让圆子里所有邻居们了解情况,发动大家。
  如果对方坚决作为存红酒仓库,那么就应当写保证书,保证不住人,如果住了发现一次就罚款*万,罚款所得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不敢写就说明还是要住人的!!!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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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1:55 |只看该作者
林西园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小区,承租方一旦进入势必要经过小区地面,而所有地面公摊属于业主,作为业主我们坚决不同意他们进来,也不允许他们在园子里走动,这已经侵犯了我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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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2:20 |只看该作者
水平座和各位邻居辛苦了。
不能开作为仓库的头,否则以后今天住一个仓库保管员,明天住两个,以后就不好控制了,
这个事情由于召集的过于仓促,所以我没有时间参加,实在抱歉

另外,我感觉这个维权的活动还会长期持续一段时间,我还是提个建议,我们把物业费拿出一部分来作为维权的活动经费或者酬劳补助,大家意下如何,如果可行,我们开始落实,虽然这些钱比不上你实际付出的辛苦,但每次看到水瓶座一个人辛苦,我们工作忙无时间帮助,实在是心里太愧疚了,这样我们心里的愧疚感也会好一些。。。听大家意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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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2:42 |只看该作者
愿意出钱,也应该出钱支持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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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2:54 |只看该作者
我也支持出钱。而且这个事情要大家一起来做,水瓶座已经因为这个事情影响到了自己的工作,我觉得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他自己而言,是坚持不了多久的。大家一起做,就会有信心。
我闺女的名言:男人应该听女人的话,好男人都听女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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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3:10 |只看该作者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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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3:34 |只看该作者
同意,可以先开会完了按单元落实,听说水瓶座已经累得连睡眠都保证不了了,大家一定要团结起来,否则将来这院里不定乱成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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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3:4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水瓶座 于 2009-8-12 09:40 编辑

半年多的维权应该说取得了一定成果,1.将装修入住推迟了半年。2.引起政府部门关注,促使民防召集街道,物业等和业主对话协调这件事(也可能是先礼后兵)。3. 承租人在会上作出了让步,不当宿舍只做仓库减少扰民,如果有人接手让他收回投资,他同意放弃承租。以上几点据说在长安新城还没有先例。感觉咱们现在又到了需要明确下一步选择的时候,是坚持还是妥协,如果妥协怎样才最有利?如果民防默许承租人强行入住当库房,业主届时有什么手段抵制,能约束他吗?业主自己出转让费接下来使用(约54间房隔成114小间),每年交租金,大家会同意吗? 如果打官司请律师就需要钱,现在还不用。民防整天研究相关法律(管理条例就是他们自己起草的)打官司赢的把握有多大? 拖下去好不好?民防和物业要收租金总想出租,不租给张三也要租给李四,今年不租明年也要租,就像定时炸弹,到时咱们又要斗争一轮。大家都很忙谁也不可能用太大精力投入,跟他们耗得起吗?等待业委会成立还不知何时,即使成立就能搞定这事吗?怎样利用现在机遇,尽量争取一个相对最有利能为各方接受没有后遗症的解决办法?完全同意阿龙等的意见:是到我们和全体业主认真考虑做出下一步抉择的时候了!
人生就像一条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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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4:52 |只看该作者
愿意出钱出力!
水瓶座提出的这些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大家要群策群力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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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16:20 |只看该作者
2009.10.01新的物权法出台,好象说是对居民楼地下室出租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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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0:53 |只看该作者
如果开发商在开发楼盘时,没有把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成本计算入销售成本,人防工程应归开发商所有;如果开发商没有将人防工程的投资作为成本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应当在合同中向购房人明示,否则可以推定开发商出售商品房时已将人防工程的建设费用作为商品房价格的组成部分,人防工程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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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1:07 |只看该作者
5329# 宝马


要是能证明人防工程能归全体业主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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