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无为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没有林栖园的邻居,进来聊聊!!( 群号8037759)

[复制链接]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496#
发表于 2009-8-6 09:06 |显示全部楼层
林栖园对面又开始施工了,是什么东东?
宝马 发表于 2009-8-5 15:25

停车楼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497#
发表于 2009-8-11 11:46 |显示全部楼层
水平座和各位邻居辛苦了,咱们和所有业主是站在一起的,相信群众的力量,必要的时候我们大家召开一个业主大会也可以。
还是坚决反对出租,Kebeir说的对,必要时可以走法律途径。目前,大家看是否在一起碰一下。
阿龙918 发表于 2009-8-11 10:24

各位辛苦了!!  希望能让圆子里所有邻居们了解情况,发动大家。
  如果对方坚决作为存红酒仓库,那么就应当写保证书,保证不住人,如果住了发现一次就罚款*万,罚款所得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不敢写就说明还是要住人的!!!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498#
发表于 2009-8-12 16:30 |显示全部楼层
我准备晚上回家找合同看看,有没有明示.
宝马 发表于 2009-8-12 11:38

绝对没有明示!!!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499#
发表于 2009-8-13 09:01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没有明示对于业主是好事啊!!
如果开发商没有将人防工程的投资作为成本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应当在合同中向购房人明示,否则可以推定开发商出售商品房时已将人防工程的建设费用作为商品房价格的组成部分,人防工程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500#
发表于 2009-8-13 14:37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为 于 2009-8-13 14:43 编辑
粗略计算一下:
我家公摊在15平米左右.大家的应该有多有少,就按15平米计算吧.
总公摊:15MX204户=3060M
水电大概300M
物业用房150M
楼梯间8MX6层X17单元=816M
3060-300-150-816=1794M
1794M????????哪去了????
宝马 发表于 2009-8-13 10:45

对,这样好。民防就知道赚钱,这次让他连赚钱的本钱都没有。先把地下室所有权给我们闹清楚再说!!!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501#
发表于 2009-8-24 09:38 |显示全部楼层
楼道里的油漆味越来越重啊!!!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502#
发表于 2009-9-21 09:37 |显示全部楼层
早上看到通知了  各位辛苦!!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503#
发表于 2009-9-22 10:39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为 于 2009-9-22 10:44 编辑
邻居反映地下室已装修完成,保洁都作完了又搬进去了床。完全是要住人的架势。我又向市长信箱写了信并考虑找人大代表,大家帮想想办法,一定要团结并坚持斗争下去呀。
另:一、二单元出出租的和空房基本都签了,交流 ...
水瓶座 发表于 2009-9-21 23:23

借填表的机会和广大业主交流下,坚决抵制地下室出租!!
水瓶座辛苦了!!!!

另外,刚想起来个问题,我们现在推荐的联系人是在林西园建立独立业委会的基础上的。假如我们不能成立独立的,还要和大社区一起成立业委会的话,根据目前方案我们小区的联系人得票数肯定会少,可能导致园子里没有业主进入大社区业委会,这对我们园子不是太好。所以我建议我们小区应该在推荐联系人的同时再集中推荐1到两位业主,每户业主都推荐他们,保证他们都能获得百票以上,这样即使我们不能成立小区业委会,大区业委会也能够有我们的代言人,这两位人选我建议为大傻(陈俊)和水瓶座(宋庚月),因为他们在上次业主大会上已经为大家熟知,并且为保护业主的权益做出了许多努力。如果上述方案可行的话,我们推荐单元联系人的同时再一致推荐上述二位,那么还得麻烦负责收表的热心邻居在收表时再说明下,让业主自愿填写。  
不知妥否,请大家指正,尤其是需要大傻和水瓶座的指示!!!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504#
发表于 2009-9-22 21:04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为 于 2009-9-22 21:06 编辑

"大不了  全园的妇女儿童老人   堵住门口,男子们在外围保护,最好把保安争取来保护我们,把孩子的玩具枪全拿着,比如水枪什么的"


看来必须用我们的血肉之躯来保卫我们的家园了!!哈哈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505#
发表于 2009-10-2 22:31 |显示全部楼层
节前又给人大代表递交了地下室问题的意见书。
水瓶座 发表于 2009-10-1 21:53

辛苦!  这两天大家都好好研究新出的物业法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506#
发表于 2009-10-19 09:57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加装暖气片吗?效果怎样?
liuxd63 发表于 2009-10-14 16:36

原配的暖气有一个漏水,物业说过了保修期,厂家要收500多,还得自己去拉回家!!
9月份把旧暖气都换掉了,等月底烧上了再汇报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507#
发表于 2009-10-20 11:12 |显示全部楼层
5560# 无为  
最近跑哪去了,没见到你
大傻 发表于 2009-10-19 10:37

十一出去旅游了,节后又帮父母家刷墙铺地板  累啊!!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508#
发表于 2009-10-23 16:21 |显示全部楼层
锻炼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的增加营养吧(建议最近集体FB一下)
宝马 发表于 2009-10-23 16:16

坚决拥护 哈哈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509#
发表于 2009-10-26 16:15 |显示全部楼层
要烧暖气了,是否该买个保险了。大家怎么想。
apan 发表于 2009-10-19 20:43

一年前就和几位邻居在此讨论过壁挂炉保险的事,现在可以开始了   

                       关于集采壁挂炉保险说明
     由于林栖园壁挂炉已超出原厂保修期,本人近日与依玛易通公司人员咨询了购买壁挂炉年度保修合同之事。该公司年度保修合同为每年240元,
鉴于林栖园入住时间不长,壁挂炉使用仅三年,他同意20户以上集采价格为200元。同时长安新城其它园子的业主也可以参加集采并享受此优惠价格。
    如有想参加的邻居请将个人信息(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站短我,凑够人数后,公司将上门收费签订合同,并免费清洗一次壁挂炉。

声明:
    此次集采本人纯属义务。厂家人员说如果集采满20户就可免100元,40户可免200元,本人不会借此占大家的便宜,如果达到集采数量,
我会将厂家免收的钱交给为成立林栖园业主大会及抵制林栖园地下室出租而奔波、忙碌的人,弥补他们做横幅、锦旗等的费用。
若担心本人诚信,可以不参加集采。
壁挂炉保养链接http://www.ymyt888.com/baoxiuhetong.htm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18

主题

0

好友

855

积分

超级会员

Rank: 6Rank: 6

510#
发表于 2009-10-26 16:19 |显示全部楼层
买暖气的人应该管回收。你试一试,要是好的话我就也全换了,我实在忍受不了这个噪音。

另外,费用多少啊》??
大傻 发表于 2009-10-19 10:39

我买的隆星的,卫生间和厨房没换,其它共四组带安装好像3000多。
德不孤必有邻
ww601现已更名为“无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Archiver|长安新城

GMT+8, 2024-6-17 12:31 , Processed in 0.05851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