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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新城业委会工作动态(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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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7 14:35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必须的义务起码有2条:
    第1条,为业委会提供15~30平米办公用房。(北京市政府对物业企业的强制性规定)
    第2条,经营利用业主共有产权必须和业委会协商。以前地下室、小区道路停车位等物业公司擅自就出租、经营了,有业主问,他们就说收益都用到物业服务上了。业委会成立后,擅自处分业主共有产权已无理由,必须经业委会同意才行,否则是违法。
    经营业主共有产权获得的收益物业公司必须和业委会协商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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