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无情的,这个严重威胁到生命安全。
这种事情,永远是人大于车的! 而物业和停车公司,恰恰反其道而行之。
我个人虽然有固定车位,但是我期望能够动态管理车位。就像很多写字楼一样,停车管理员用对讲机 ...
厚德载物 发表于 2009-6-15 13:48
感谢逾戎背心对维权的支持。没有业主委员会同意别说市政管委i就是天方老子也没权动咱家人行道。我要发现车都停上人行道就不交物业费,这里我已通知他们,请您也强调此话。小区不能没有人走的地方,另外我们的业主委员 ...
老毛病 发表于 2009-6-19 04:04
支持了一下,给丰台区建委发了邮件,全文如下:
to:ftjianweixf@126.com
投诉大成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把长安新城小区人行道改为停车位的行为
丰台区建委物业科:
我是大成南里(长安新城)二区的业主。2002年1 ...
老头 发表于 2009-6-12 16:56
Untitled-1 copy.png (14.39 KB, 下载次数: 254)
促进成立业主大会是解决物业问题可行的“进一步行动”,就侵权问题投诉效果有限甚至根本就没用。本人响应楼主帖子给市长信箱反映二个问题,一是尽快成立业主大会,二是制止物业侵权,第一个问题居委会答复了,见“市 ...
行者 发表于 2009-7-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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