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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出台经济适用房交易细则》 5月20日实施 [打印本页]

作者: roseyhrose    时间: 2004-5-25 09:16
标题: 《北京出台经济适用房交易细则》 5月20日实施
《北京出台经济适用房交易细则》 5月20日实施,其中有一条就是
经济适用房要有预售许可证才能向买房人收取“认购金”

  据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昨天出台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从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源头”开始抓“售后上市交易”。针对目前很多在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还没有“出生证明”就“公开放号”,向买房人收取1000元或上万元认购订金的现象,该文件明确规定,开发企业对外公开发售的在建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取得市国土房管局市场一处发放的预售许可证后,方可“放号”预售———有了“出生”证明,才能向买房人收取“认购金”;否则,不得向预购人收取订金及其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请问大家,我们的星园有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是可以销售。
作者: 七碗茶    时间: 2004-5-25 10:06
我们的星园不是销售,也不是预售,最多算是认购,没有法律保障的。

春节前我们已经证实了,星园没有预售许可证。
但是这也没用,老项目按照老规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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