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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税务官员:个税起征点1500较合适 [打印本页]

作者: altcon    时间: 2005-4-8 15:50
标题: 北京税务官员:个税起征点1500较合适
“从我个人观点,北京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定在1500元左右比较合适。”昨天下午,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史小军做客首都之窗网站的在线访谈时说,“因为个人所得税的开征不仅是组织财政收入调节公民的收入差距,还有一个是培养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多多少少纳点税这也是公民的义务和意识。”

  史小军表示,今年人大常委会已经把调整个人所得税法的部分条款列入立法计划,前一段时间一些专家学者也对费用扣除标准的问题发表过一些观点。从目前的情况看,因为个人所得税法是全国适用的,在全国范围内许多专家提出来应该统一标准到1200元左右,这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因为十六大的税改精神里面也有个人所得税要适当的放一定的权限给地方,我们也提出建议,在国家确定统一的扣除标准的情况下,允许地方在一定幅度的范围内,结合自己地方的实际情况,做适当的上下浮动。如果这个建议被采纳的话,如果统一的费用扣除标准定在1200元,我们能够在30%或者更高的幅度内调整的话,北京或者说一些其他发达的地方有可能高于1200元这个水平。”

  目前,北京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额(通常称为起征点)为1200元,除此以外,企业为职工按国家规定比例上的“三险一金”也可免缴个人所得税。国内绝大多数省市的起征点为800元,而在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起征点最高达到了1700元。

  史小军还给出了一系列数据:从1994年北京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个税的主要构成大约有85%左右还是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来自利息、股息、红利、劳务报酬所得等项目也占有一定的比重,但是不足10%。
作者: 鹦嘴鱼    时间: 2005-4-8 17:02
大家赚点钱也不容易啊,起征点定在10000就好了
作者: p6iwt    时间: 2005-4-8 19:12
1500好了
作者: 人在旅途    时间: 2005-4-8 23:09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只能算作是“穷人税”,每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大部分来自工薪阶层的工资薪金所得,真正的富人早通过各种渠道规避了个人所得税。
作者: 皮皮    时间: 2005-4-9 14:13
个人觉得2000元起好些.
作者: 人在旅途    时间: 2005-4-10 10:09
提议月收入3000元。
作者: altcon    时间: 2005-4-10 22:44
IT行业收入较高,应区别对待!
作者: 蒜香骨    时间: 2005-4-11 08:17
就按经济适用房的标准,5000元起吧
作者: altcon    时间: 2005-4-11 09:14
下面是引用蒜香骨于2005-04-11 08:17发表的:
就按经济适用房的标准,5000元起吧

好象是4000吧!
作者: 数码宝贝    时间: 2005-4-11 13:21
说实在的,1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太低了,北京目前已是1200元了.大都是中低层的工薪阶层(指人数)在交税.
应该与上一年的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362元/月)持平.只有高于这个平均数的以部分交税才更合理.
作者: 人在旅途    时间: 2005-4-11 16:46
大家的愿望是好的,但是税务局长自然有自己的考虑,每年的税收任务是与政绩紧密相连的,收入是压倒一切的事情,至于其他,比如调节贫富差距等,只能放在次要考虑的位置上了。所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实为免征额)只能是老百姓的一厢情愿了。当然不排除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提高那么一点点了。
作者: 黑雪    时间: 2005-4-11 17:13
没办法相信政府
作者: 那些花儿    时间: 2005-4-11 17:43
有钱有势,富人都比较横,不好招惹。估计收税这种活,还是找没钱的比较好办
作者: 蒜香骨    时间: 2005-4-12 07:17
下面是引用altcon于2005-04-11 09:14发表的:


好象是4000吧!
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万,每月也就是5千元 [s:60]  [s:60]  [s:60]
作者: 人在旅途    时间: 2005-4-12 08:47
下面是引用蒜香骨于2005-04-12 07:17发表的:

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万,每月也就是5千元 [s:60]  [s:60]  [s:60]



蒜香骨计算正确,加十分!
[s:54]
作者: 蒜香骨    时间: 2005-4-12 09:21
下面是引用人在旅途于2005-04-12 08:47发表的:




蒜香骨计算正确,加十分!
.......
加的分在哪里呀 [s:20] 可不可以折现啊 [s:22]
作者: 人在旅途    时间: 2005-4-12 09:36
谈折现多见外呢,这样吧,折成实物,相当于:
           名称    数量(串)
          羊肉串    3
          鸡肉串    2
          糖葫芦    1
           合计     6
请妥善保管此贴,用A4纸打印,右下角签上你的大名,并按手印(右食指)
到我处领取。
作者: 蒜香骨    时间: 2005-4-12 10:00
下面是引用人在旅途于2005-04-12 09:36发表的:
谈折现多见外呢,这样吧,折成实物,相当于:
           名称    数量(串)
          羊肉串    3
          鸡肉串    2
          糖葫芦    1
.......
好啊,不过你在哪里啊?羊肉串给你一串,我吃不了这么多 [s:22]  [s:22]  [s:22]
作者: altcon    时间: 2005-4-12 11:45
交易出现了!
作者: 人在旅途    时间: 2005-4-12 22:54
我在长安新城啊,你要是在咱大门口举个牌子,写上我的大名,24小时内保证有人认领。

不过,你这是偶然所得,别忘了带2块钱的税钱,我要代扣代缴你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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