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我这几天有点担心... [打印本页]

作者: happy    时间: 2005-4-7 18:52
标题: 我这几天有点担心...
还是说出来好一些.拆迁我不担心,签协议我不担心,房屋质量我也不担心...我担心3950.
估计您也明白了.(但愿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靠!早点签了得了.省得我担心...但一定是3950.
作者: 清水    时间: 2005-4-7 19:23
虽然你相信我明白, 可我还是不明白 ;( [s:60]
作者: 蒜香骨    时间: 2005-4-7 20:33
应该是多余的,象咱们应该还少于3950,应为还要刨去3万元还有将近1年的利息
作者: 七碗茶    时间: 2005-4-7 20:43
希望这个担心是多余的
作者: 蒜香骨    时间: 2005-4-8 07:58
致晓星园客户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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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晓星园认购客户:
你们好!
关于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长安新城经济适用房项目,晓星园认购客户的签约问题,我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近期组织公司的开发、销售、拆迁等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将该项目的情况通报如下:
长安新城作为京西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从2001年4月开盘以来,我们一直本着服务客户的精神,尽最大努力让客户满意,将服务于客户作为我们的服务宗旨,销售情况保持良好的势头。
晓星园为长安新城项目的一个组团,于2002年4月份开始认购,我们当时预计该组团能够于2002年9月或10月份签约,但由于被拆迁户提出超出拆迁法规定以外的无理补偿要求,且不达目的就占地不迁,致使拆迁受阻,另外受2003年非典的影响等原因,晓星园工程其他手续的办理也受到影响。
对于上述情况,开发商也是焦急万分,因为每延期一天,对于开发商来说都要以付出巨额银行利息为代价,同时还有无法估量的项目整体形象、规模效应、对客户的信誉等各方面的严重损失。
上述问题出现后,我公司已于2003年1月对无理占地的被拆迁户通过司法手段强令其搬迁,法院已进行了一年多的工作,目前已有被拆迁户搬离拆迁现场,但是由于法院诉讼程序所需时间较长,故目前仍有被拆迁户占地不搬,此工作仍在进行中。
2003年12月30日建设部颁发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该规程自2004年3月1日实施。近日北京市也将制定相应的规定。依据该规程,我公司决定对于晓星园的拆迁工作,将运用司法及行政手段,尽快完成全部拆迁。
2003年我公司克复了种种困难,已经完成了项目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招投标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一旦拆迁工作完成即可办理开工证及销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开工建设并进行预售。
对于认购客户的焦急心情我们十分理解,但是拆迁工作的完成必须是被拆迁户全部搬走,我公司一直在做并且目前能够做到的是进一步配合和督促法院,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完成拆迁工作。在此我公司对于不能与认购客户及时签定购房合同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公司从认购工作开始后就一直承诺,对于急于购房的认购客户可随时办理退还三万元保留金的手续,以便这些客户选择其他项目。对于愿意等待签约的客户,我们今后将加强对客户的回访和沟通,让客户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
在此为感谢长期以来支持和信任我们的客户,我公司承诺对于所有晓星园已交纳认购保留金的客户均将按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其已交纳认购金的利息(计息时间按照从认购当日至2004年2月29日计算),以弥补延期签约给客户带来的损失(因客户的情况不同,支付方式将由我公司具体解释)。
我们一定会积极努力,加大司法、行政等各方面强制拆迁措施的力度,尽快完成晓星园的拆迁工作。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在客户和相关领导给予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能够尽快解决目前晓星园拆迁的问题,实现与晓星园客户签约的愿望。
我公司会在3月底之前把目前晓星园组团的拆迁计划方案通报给您,供参考。
感谢各位认购客户对我公司的支持和理解。

北京大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三月一日
作者: 大花猫    时间: 2005-4-8 08:13
下面是引用蒜香骨于2005-04-08 07:58发表的:
致晓星园客户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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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没收到这样的信啊 [s:35]
作者: 蒜香骨    时间: 2005-4-8 08:21
这是我们2003年底~2004年初维权的结果,大成官方网站上有,但利息算从2002年4月截至2004年2月。在此特别感谢曾经参与维权的战友们,虽然好些已经撤出了 [s:20] 但这毕竟星园业主们维权过程中的第一步 [s:52]
作者: 暗暗啊    时间: 2005-4-8 08:31
去年大成承诺过不会涨价的,并有凭据。当然大成所说的话跟放屁也差不多。听同时说价格是发改委确定的,应该不会变动的吧?
作者: 皮皮    时间: 2005-4-8 08:58
我认为价格不会变,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不是说变就变的.再说我们这几年等待付出的代价还没追究大成的责任呢,他还想涨价. [s:25]  [s:60]  [s:25]  [s:60]
作者: 姜太公    时间: 2005-4-8 09:07
下面是引用蒜香骨于2005-04-07 20:33发表的:
应该是多余的,象咱们应该还少于3950,应为还要刨去3万元还有将近1年的利息

同意蒜香骨同学的意见。
还有如果他动价格,我们就抓住购房保留单上的一点,咬死3950是套内价格。

作者: 大花猫    时间: 2005-4-8 09:41
下面是引用姜太公于2005-04-08 09:07发表的:


同意蒜香骨同学的意见。
还有如果他动价格,我们就抓住购房保留单上的一点,咬死3950是套内价格。

3950是套内价格吗
作者: 美洲豹    时间: 2005-4-8 09:47
HAPPY 你的想法完全是错误的。3950是最不用担心的,有“合同法”在保护着我们购房人的利益。而应该担心的恰恰是拆迁进度,合同何时签订和房屋质量,这些东西目前我们现在是无法可依,而大成正是钻了这个法律的漏洞,把我们涮了够-
整整3年半了。否则,我早把他们送上法庭了。

下一步我们应该而且能做的就是签订一份能够保护我们利益的合同和监督房屋的质量,这需要大家的共同争取和努力。我们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找出大成的违法事实。
作者: bruce_wang    时间: 2005-4-8 11:37
如要涨大城就要赔偿我们苦苦等待几年的一切损失!
作者: happy    时间: 2005-4-8 13:10
看到朋友们的分析,我塌实了许多...也不知道怎么了,我在乱想什么?
好象对开发商不太信任.
作者: 姜太公    时间: 2005-4-8 13:49
下面是引用happy于2005-04-08 13:10发表的:
看到朋友们的分析,我塌实了许多...也不知道怎么了,我在乱想什么?
好象对开发商不太信任.

不用过于担心我相信车到山前必有路。
作者: wanwan    时间: 2005-4-8 14:16
如果达成敢涨价就一定跟他们死拼到底!!!!!!
作者: xiaoyu    时间: 2005-4-8 15:00
下面是引用happy于2005-04-07 18:52发表的我这几天有点担心...:
还是说出来好一些.拆迁我不担心,签协议我不担心,房屋质量我也不担心...我担心3950.
估计您也明白了.(但愿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靠!早点签了得了.省得我担心...但一定是3950.
这种担心应该是多余的:
1.目前这种状况,95%是大成造成的
2.虽然近年房价上涨,但星园不能以此顺风涨
3.星园是前几年立项审批的,不能说涨就涨
4.经济适用房受政府的调控,不是随行就市
5.如果涨价,星园的准业主不会答应(况且有许多DC的人也买了星园)
作者: p6iwt    时间: 2005-4-8 15:16
下面是引用xiaoyu于2005-04-08 15:00发表的:

这种担心应该是多余的:
1.目前这种状况,95%是大成造成的
2.虽然近年房价上涨,但星园不能以此顺风涨
3.星园是前几年立项审批的,不能说涨就涨
.......
1.目前这种状况,100%是大成造成的,和广大业主没有关系
作者: maven    时间: 2005-4-10 10:21
应该不会超过3950的。
否则,我们肯定不干。
作者: 水乡一族    时间: 2005-4-10 20:44
04年9月20日大成召开予定客户坐谈会,承诺现售价格和现行户型已经市政府批准,公司严格遵守不会变动.可参阅长安新城客户沙龙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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