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老熊于2005-04-03 14:11发表的: 我支持楼主,别搬! 等着我拿弹弓打你家玻璃,就当是丰富我的业余生活吧.呵呵.
下面是引用蒜香骨于2005-04-01 10:19发表的: 节骨眼上,钉子户的确不好当
下面是引用懒得起于2005-04-03 16:47发表的: 蒜香骨,把你那个汽车炸弹也用上就好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