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

标题: 重要内容:关于修建地下停车库事宜与大成开发的第一次会谈(请置顶10天) [打印本页]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3-24 13:11
标题: 重要内容:关于修建地下停车库事宜与大成开发的第一次会谈(请置顶10天)
时间:2005年3月24日9:00--11:30 地点:长安新城幼儿园2层
出席人员:业主方:海浪/bzwqxy/秋四郭先生/日一的一位业主/未留姓名业主一位/大鸣大放共六位
        物业、开发方:许先生、杨经理等10位左右

双方都直接了当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舌枪唇剑争论激烈,但气氛尚可、态度比较礼貌。
我方主要观点:1)为什么不与秋四、月一同时建设?现在业主已入住,再建即影响地基安全又影响环境,不如另择址建。2)月2与月4之间的车库为什么不启用?

对方主要观点:1)当时从管理上讲有困难;2)那个车库还没验收;(总之,都是些站不住脚的理由)3)会文明施工。

双方达成口头协议:1)业主方提供书面材料,于周一提交大成开发领导;2)在月园、秋4征求业主的授权和意见;3)下周四之前与业主再谈一次,在此期间不施工。

地下车库的规模:深7米,停97部车(注意:第一次见规划图时,是57部。haha....现在已经在变了),上覆土2.5米。
施工计划周期:3月15日---7月5日,每日6:00---22:00

承蒙各位业主的签字支持,特此汇报。有意见和呼声快讲啊!

特别令人感动的是那位日一的业主能到会参与会谈,并提出宝贵意见。在此表示感谢!
作者: 在水一方    时间: 2005-3-24 13:16
吼吼,继续支持大鸣同学!
作者: 胖肉肉    时间: 2005-3-24 13:19
征询业主授权什么意思?是不是业主不授权就不开工了。有点天方业谈吧
作者: 屠夫刀下的猪    时间: 2005-3-24 13:19
谢谢,虽然未入住,不做更多评论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3-24 13:28
我们可以起诉达成涉嫌“欺诈”!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我们的业主目前无法形成合力,与大成展开有力的斗争!很无奈,也很悲伤!
作者: 青山绿水    时间: 2005-3-24 13:38
因为没入主,好多是不大明白,但绿地不能少!花园不能少!生活品质不能降.....
有时间一定到现场支持
作者: 西夏名猪    时间: 2005-3-24 13:45
开发方比业主人多啊!
作者: 糖葫芦    时间: 2005-3-24 13:52
动工时间不对吧?在高考时间内,能干到22:00?
作者: 顺风扯旗    时间: 2005-3-24 14:02
今天听大成的意思,盖完以后还不一定就是停车场,还可能是人防。有没有懂得,人防是否有什么要求与标准?
作者: 凤尾竹    时间: 2005-3-24 14:07
感谢大鸣、海浪等同学为大家做的工作,开发商一下子来了十个人,说明他们还是有些怕,或者说“重视”吧。我个人有几点建议:
1.地下车库不是不能建,如果必须建,请大成书面说明原因,车位不足的分析及安排。
2.建设的具体施工步骤施工期,对业主日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有哪些?
3.花园绿化如何调整,擅自修好绿化设施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4.月2-4的车库为什么没有达到验收使用标准?是大成没有去办具体手续还是另有他用?

另外,单元门损坏情况也统计了,我已做成文档,下次跟大成谈判时可一起交给他们。其它业主反映的物业问题,包括地下室权力归属等,都应形成文字,趁这个周末大家有人的时候,签字确认。集中火力一起向大成的领导反应。还是那句话,只要我们有逻辑、有步骤、有书面材料,让物业知道我们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如果他们不改,那么法庭上见!

大鸣、海浪,请告知邮箱,文件发给你们,需要跑腿帮忙请通知。
作者: ivy    时间: 2005-3-24 14:12
有点晕,但还是支持一下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3-24 14:19
下面是引用胖肉肉于2005-03-24 13:19发表的:
征询业主授权什么意思?是不是业主不授权就不开工了。有点天方业谈吧

开发的许先生讲,若反建的人多,他的领导可能会考虑其它方案。再写一份书面材料是给他领导的。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3-24 14:24
下面是引用bigbear于2005-03-24 13:28发表的:
我们可以起诉达成涉嫌“欺诈”!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我们的业主目前无法形成合力,与大成展开有力的斗争!很无奈,也很悲伤!

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把我们的月一挖裂,到时想卖,也只能当危房处理,剩下生气的份。
作者: 大饼一号    时间: 2005-3-24 14:25
多谢大家得努力了!!反正我们得绿地不能少!!宣传不是40%得嘛,好像! [s:25]  [s:60]
作者: 棋盘    时间: 2005-3-24 14:45
非常感谢海浪/bzwqxy/秋四郭先生/日一的一位业主/未留姓名业主一位/大鸣大放等六位同志。“在月园、秋4征求业主的授权和意见”不知授权是由物业还是咱们自己做。授权应该有法律效应吧。建车库也不完全是见坏事。最好能就车库的使用问题和大成达成协议。
作者: 海浪    时间: 2005-3-24 16:15
现在建车库对大家的生活影响太大,我们希望能在未开发完的场地建。我的邮箱:livelyw@sohu.com.
作者: 海浪    时间: 2005-3-24 16:19
下面是引用bigbear于2005-03-24 13:28发表的:
我们可以起诉达成涉嫌“欺诈”!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我们的业主目前无法形成合力,与大成展开有力的斗争!很无奈,也很悲伤!

不知道我们能起诉大成“欺诈”我们什么?
作者: CZWPPP    时间: 2005-3-24 16:20
下面是引用棋盘于2005-03-24 14:45发表的:
非常感谢海浪/bzwqxy/秋四郭先生/日一的一位业主/未留姓名业主一位/大鸣大放等六位同志。“在月园、秋4征求业主的授权和意见”不知授权是由物业还是咱们自己做。授权应该有法律效应吧。建车库也不完全是见坏事。最好能就车库的使用问题和大成达成协议。
错!
   如果向下挖十米深的地下车库,只能是对已经盖好的月一和秋四楼造成致命的损伤,因为这两座楼已经竣工,楼层比较高,整个楼体重量很大,如果在这样两座大楼之间挖一个这么深的大坑,而且还是紧挨着这两座大楼的地基,会使两座大楼的地基松动,使大楼的楼体造成变形,最终导致楼体出现裂缝,最严重的情况会使楼体倒塌。当然,也许有人会觉得是危言耸听,会觉得楼体自己倒塌的概率比较低,但是请大家注意北京处于地震带,这样的施工会导致两座楼的抗震能力大大降低,如果老天爷哪天给北京来一下子,大楼倒了,大家就只能全都自己兜着了。
   也有人可能认为可以用回填法就保证地基不会松动,但是那只能是亡羊补牢的办法,对两座大楼还是会有很大的影响的。
   所以我觉得大家应该一起签字抵制地下停车库的开工!!!
   邻居们,不要再观望了,现在已经到了保卫自己的家园,保卫自己的切身利益的时候了!!!
   楼主,请公布一下签名授权的时间和地址吧!
作者: 小岛    时间: 2005-3-24 16:22
支持。
作者: 观主    时间: 2005-3-24 16:25
大家真是辛苦的,开发商真是丑陋
作者: 观主    时间: 2005-3-24 16:26
需要大家做什么近早通知,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争取我们的正大权益
作者: 飞鱼    时间: 2005-3-24 16:29
是否还需要关于无业的材料,我这有日/冬原来整理的材料
作者: 风随新动    时间: 2005-3-24 16:33
下周和开发商面谈之前业主是否还要商讨一下?等候通知
作者: 青山绿水    时间: 2005-3-24 16:37
下面是引用bzwqy于2005-03-24 14:02发表的:
今天听大成的意思,盖完以后还不一定就是停车场,还可能是人防。有没有懂得,人防是否有什么要求与标准?
人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建筑面积的2%,应该在部分楼的地下室设成人防!
作者: 百合    时间: 2005-3-24 16:43
建筑方面我不懂
但听了17楼的意见我很担心
只要地下车库对我们的安全存在一点点隐患
我们都在坚决反对!
作者: 网缘    时间: 2005-3-24 16:51
下面是引用大鸣大放于2005-03-24 14:19发表的:


开发的许先生讲,若反建的人多,他的领导可能会考虑其它方案。再写一份书面材料是给他领导的。
有些想法:
  1.如果大多数业主都反对,是否可以使大成放弃建车库?
  2.若规划里真有这个地下车库,当初为何不一起建?有没有让人信服的理由(不会是为了那7栋塔楼好卖吧).
  3.真阻止不了,应该让大成拿出规划图,建成后究竟是什么样的,别信他们的口头承诺.等他们都建好了,想再更改是不可能的.
  4.现在再修建地下车库对秋4,月1的地基有什么影响,应该有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报告.并希望懂行的业主能审视报告的可信度.
  5.剩余的有其他业主补充......
作者: 拖拉机手    时间: 2005-3-24 16:55
没能去成但一直在关注,感谢楼主及其他业主为大家所做的一切,如果可能我们业主是不是在聚一次,集思广意,针对下次谈判做好准备
作者: 荷青青    时间: 2005-3-24 17:08
非常感谢今天前去与大成谈判的邻居们!致敬!
我本来想去声援一下,结果没找到!(呵呵,只怪我太马大哈)
即使是地下车库,我们也应强烈反对!不管怎样只要再施工就会破坏现有的绿地!
作者: 顺风扯旗    时间: 2005-3-24 17:36
下面是引用青山绿水于2005-03-24 16:37发表的:

人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建筑面积的2%,应该在部分楼的地下室设成人防!
今天大成的人说地下室不是人防,后来讨论别的问题,就把这事忘了。下次再找大成交涉时大家记住一定要问清楚。
作者: 带海    时间: 2005-3-24 17:47
我觉得大家说的都挺好!我是反对在这里后建停车场!没有权威的认证会更危险!还有如果要建补偿的事情大成提出过吗?周六一定在家等待签字!
作者: 叮当猫    时间: 2005-3-24 18:32
要有懂建筑规划的业主就好了,谈判时可能主动性更强一些,更能有理有据地争取业主权利。
作者: 自由人    时间: 2005-3-24 22:13
下面是引用bzwqy于2005-03-24 17:36发表的:

今天大成的人说地下室不是人防,后来讨论别的问题,就把这事忘了。下次再找大成交涉时大家记住一定要问清楚。

大成的人瞎说,那有地下室的通道门修那么厚,他们出租应该得到人防工程办的同意,就此问题我们一定要问清他们。
关于地下车库的问题,坚决支持同志们的行动!反对建造!为我们安静、绿色的家园斗争。
[s:25]
作者: 鹦嘴鱼    时间: 2005-3-24 22:29
是月一和秋四之间建挺车场吗,难怪不把铁皮墙拆掉。强烈支持
作者: 玉儿    时间: 2005-3-25 08:29
授权怎么进行?

找个媒体,七日什么的,下次再谈判叫媒体暗访,
施工的计划周期涉及高考时间,每天晚上到10点,持续几个月,干脆月一秋四的下班后给他们搬砖去算了!

车库就在窗户下面,10米深的坑,这可是要命的。
作者: 凤尾竹    时间: 2005-3-25 08:59
要不就本周六上午10:00,还是在幼儿园,大家一起在聚聚,把问题都总结一下,然后授权给大鸣、海浪等同学。
作者: 玉儿    时间: 2005-3-25 09:05
68393057, 建设部房地产司管开发商的,打电话投诉说把材料寄给他们!
北京三里河9号  100835,给他们寄一份

68393170,建设部房地产司管物业的,打电话投诉说先找北京(地方)房产物业投诉(电话还没查到)

死马当活马医,多几个人打他们可能会抽空关怀关怀咱们。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3-25 09:06
下面是引用凤尾竹于2005-03-25 08:59发表的:
要不就本周六上午10:00,还是在幼儿园,大家一起在聚聚,把问题都总结一下,然后授权给大鸣、海浪等同学。


海浪同学有安排,请等通知。
作者: 凤尾竹    时间: 2005-3-25 09:19
海浪,你的信箱好像满了,邮件发不过去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3-25 09:49
刚出差回来。

非常关注事态进展。

有需要请通知:我的电话 85238669。

大家一定联手和骗子斗争到底!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3-25 10:00
下面是引用百合于2005-03-24 16:43发表的:
建筑方面我不懂
但听了17楼的意见我很担心
只要地下车库对我们的安全存在一点点隐患
我们都在坚决反对!

建筑安全是第一位的,一旦出事任何人都承受不起。

再看我们小区,人防(中心花园里的)改发廊,又改洗衣店了;地下一层自行车库改出租了;幼儿园建完了改工程指挥部了;地下车库(月2,4之间)建成了又不让用了;.......
作者: 方枪枪    时间: 2005-3-25 10:01
下面是引用bzwqy于2005-03-24 17:36发表的:

今天大成的人说地下室不是人防,后来讨论别的问题,就把这事忘了。下次再找大成交涉时大家记住一定要问清楚。


地下室出租时对我们说是人防,现在又说不是,大成的人说话看时机。

地下车库坚决不能建,算一算97个车位每月每个150一年12个月50年等于8,730,000元。
150在50年内上涨10%,大成的收入会达千万以上。

7米深,人防,都是他们的把戏




[s:25]  [s:25]  [s:25]  [s:25]  [s:25]  [s:25]  [s:25]
作者: 凤尾竹    时间: 2005-3-25 10:18
刚才打电话咨询了一下建筑规划的专业人士,她提到了几点:
1.若是97个车位,深7米,那么可能是双层车位,约占地长2-3个单元,宽24米左右。根据楼间距最小40米算,结构上倒是基本安全的。
2.开发商未经业主许可擅自修改规划,应负责赔偿责任。
3.对于近邻停车厂的秋四、月一的几个单元的业主,直接面临的问题就是约半年的面对敞开施工所带来的各种困扰。
4.因为建车库地表土层减至2.5米,则不能种植较大树木,对绿化景观造成直接影响。
综上所述,她认为业主完全可以要求停建车库,恢复原状,或免交管理费。因为有类似的案子都是这样的结果。
作者: 胖肉肉    时间: 2005-3-25 10:40
看来说瞎话不脸红的人是能干大事呀!真佩服这些人的处世的老练,但愿也能动动恻隐之心,给后代积点德。我同意凤尾竹德提议,应该聚在一起讨论一下。我们都指着这房子养老那。
作者: 海浪    时间: 2005-3-25 11:38
下面是引用凤尾竹于2005-03-25 10:18发表的:
刚才打电话咨询了一下建筑规划的专业人士,她提到了几点:
1.若是97个车位,深7米,那么可能是双层车位,约占地长2-3个单元,宽24米左右。根据楼间距最小40米算,结构上倒是基本安全的。
2.开发商未经业主许可擅自修改规划,应负责赔偿责任。
3.对于近邻停车厂的秋四、月一的几个单元的业主,直接面临的问题就是约半年的面对敞开施工所带来的各种困扰。
4.因为建车库地表土层减至2.5米,则不能种植较大树木,对绿化景观造成直接影响。
.......

“开发商未经业主许可擅自修改规划,应负责赔偿责任。”开发商的规划是早就有的,不存在擅自修改的问题。
另外您能否举出实际案例,供写文字材料时使用?
作者: 凤尾竹    时间: 2005-3-25 11:41
开发商的规划当中,秋4和月1之间哪里有车库?
作者: 海浪    时间: 2005-3-25 11:47
已经有很多业主反映,当时看到沙盘是就是一个地下车库。
作者: 凤尾竹    时间: 2005-3-25 12:05
是吗,规划图上怎么没有。况且,就算原来就有,那也应该收房时竣工,而不是现在再挖。不是反对建车库,而是开发商必须为他们不负责任的行为负责。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3-25 12:14
下面是引用胖肉肉于2005-03-25 10:40发表的:
看来说瞎话不脸红的人是能干大事呀!真佩服这些人的处世的老练,但愿也能动动恻隐之心,给后代积点德。我同意凤尾竹德提议,应该聚在一起讨论一下。我们都指着这房子养老那。

偶也指着这房子养老那!今后房屋买卖越来越困难,买第二、三套住房税都交不起,政策变了。
作者: 剑影    时间: 2005-3-25 12:43
大家都很关心这件事, 最好有代表先起草一分书面材料,懂建筑\懂法律的人多出主意,然后大家一起签名,分头交到各相关部门,引起有关方面注意,事情才会有结果.
作者: CZWPPP    时间: 2005-3-25 12:59
下面是引用凤尾竹于2005-03-25 10:18发表的:
刚才打电话咨询了一下建筑规划的专业人士,她提到了几点:
1.若是97个车位,深7米,那么可能是双层车位,约占地长2-3个单元,宽24米左右。根据楼间距最小40米算,结构上倒是基本安全的。
2.开发商未经业主许可擅自修改规划,应负责赔偿责任。
3.对于近邻停车厂的秋四、月一的几个单元的业主,直接面临的问题就是约半年的面对敞开施工所带来的各种困扰。
4.因为建车库地表土层减至2.5米,则不能种植较大树木,对绿化景观造成直接影响。
.......
本人觉得可能是这位专业人士只是凭自己的想象去估算出24米的宽度吧,只要他去看一下现在花园中的白线的位置、月一楼和秋四楼地基的位置,他就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了。月一楼地基和秋四楼地基的位置就是和楼体相连的那一段水泥地所在的位置!!!那条白线和那一段水泥地的边缘距离不会超过3米,而不是这位专业人士7米左右的距离了
作者: 凤尾竹    时间: 2005-3-25 13:05
楼上的理解错了意思,专业人士的意见是24米以内的车库是安全的,只要大成现在规划的车库是什么样子,我们不得而知,如果超出这个宽度,那必须做进一步的论证
作者: 带海    时间: 2005-3-25 14:05
应该给受影响的业主补偿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3-25 14:42
下面是引用带海于2005-03-25 14:05发表的:
应该给受影响的业主补偿

如何补偿?补偿什么?
以月一为例,很多人计算过房款、各种睡费、利息、装修费、家具钱等全加起来在100--120万,这还不算化的精力,所有的业主都知道装修时是如何过的。若出现地基下沉,月一的1、2、3、4单元受直接影响,由于4、5、6、7单元是一体的所以5、6、7单元也受牵连。所以月一共有7各单元受影响,共计:3*2*11+4*2*16=194户可能出现危房。影响面多么大!谁赔得起!

至于噪音、灰尘等是小问题,补不了几个银子。
作者: 金毛主人    时间: 2005-3-25 15:50
买房时没有经验,入住后才知道上当了,最可气的是物业不做为,虽然我住秋1,很同情车库旁的筒子们,我们现在就是吃亏在大家上班很忙,不能组织起来,另外没有比较专业的人士做顾问,才会让开发商欺负,谴责黑心开发商
作者: CZWPPP    时间: 2005-3-25 15:56
不错,不能捡了芝丢了西瓜,决不能让开发商觉得给一点补偿就可以开工,不能因为这一点蝇头小利而在不知不觉中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一旦拿了开发商的补偿,他们就会名正言顺地说已经给了补偿了,出现什么问题就和他们没关系了。
   就像我在前面所说的那样,如果发生在有天灾的情况下,开发商就会用一句“不可抗拒力量”来打发受害的业主,所有损失只能是业主自己承担,而且在那个时候,因为开发商有理,法律就会站在开发商那一边了;而现在还是业主有理,所以我们现在决不能让步,让开发商有机可乘,否则的话一旦开工,大家后悔都来不及了。
作者: CZWPPP    时间: 2005-3-25 15:57
不错,不能捡了芝丢了西瓜,决不能让开发商觉得给一点补偿就可以开工,不能因为这一点蝇头小利而在不知不觉中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一旦拿了开发商的补偿,他们就会名正言顺地说已经给了补偿了,出现什么问题就和他们没关系了。
   就像我在前面所说的那样,如果发生在有天灾的情况下,开发商就会用一句“不可抗拒力量”来打发受害的业主,所有损失只能是业主自己承担,而且在那个时候,因为开发商有理,法律就会站在开发商那一边了;而现在还是业主有理,所以我们现在决不能让步,让开发商有机可乘,否则的话一旦开工,大家后悔都来不及了。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3-25 16:32
我觉得这里面有问题!
1。大家应该清楚,大成在以前宣传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及在中央花园的位置修建停车场的事情;开发商提及的规划,我们有权利知道是什么时候批准的规划?不会是开发商最近弄来的规划吧?
2。大家再想想,如果早有这样一个规划,开发商为什么在去年大规模绿化,现在又重新毁掉?开发商手里钱多了?
3。想当初,月园是在施工完成后近半年的时间才交房的,这期间没有业主入住,也没有绿化,正是见车场的大好时机,开发商那个时候为什么不建?而月2前的地下停车场就是在交房前完工的,还有日1前的地下停车场也是早就建好了的。
4。目前已经有月2前的地下车场,可是不用,为什么?
5。大成这次来了一个10人的队伍,除了在收房的时候有这么多人,我们反映其他的问题的时候,大成什么时候理过?为什么他这次这么重视你们的意见?难道大成改变工作作风了?为什么提及如果大家反映强烈,还可以停止建造?
谁能回答我上面的全部问题??

如果不能回答上述问题,我有以下认识:
1。以前中央花园没有所谓的停车场规划;
2。所述的规划目前还不存在,大成正在争取;或者
3。所述的规划是最近弄到的,大家想想去年天通苑中央花园事件就可以明白为什么?

我们可以采取的行动
建立一个基金会与大成斗争,捍卫我们的权益,不斗争就不可能捍卫自己的利益;如果确实存在如大成所说的规划,以前大家都不知道该规划,大成在其以前的宣传中从没有提及该规划,我们可以诉他欺诈,要求赔偿;如果规划是最近弄来的,我们只有和方庄的同志们一样起诉北京市规划委。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
入住所谓的长安新城近一年,只觉得遇上了“强盗”,心理堵的慌,花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外带近20年的债务,尽管这样,物业服务没法说,这里成了拣垃圾的乐园,各种人员在里面乱窜,门口乱糟糟,车辆乱停放,行人无法行走,甚至还有车辆堵住进出楼房的通道,无论什么时候,都有宠物狗在小区内乱窜,微风吹处,垃圾满天飞,单元们从来就没关过。为什么?现在我们大家都看到了,也不喜欢,都在旁观,等别人出来斗争,自己只要斗争的成果就可以了,可能吗?结果怎么样,整个一个无政府主义,正好,物业和开发商就想干什么就干社么了!我也是其中一员,我也在等待着,等待着有人接近疯狂的时候,等待着物业服务变得更坏,等待着这里不适合人类居住,等待着。。希望这一天能够来到,早日来到。
作者: 凤尾竹    时间: 2005-3-25 16:39
楼上的说的好,海浪通知今晚聚聚,参加吧
作者: 海浪    时间: 2005-3-25 16:46
楼上今晚到吧?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3-25 17:07
是今晚7点在永定路口的长安西点的肯德基,讨论给大成的信,和明天的安排。只要是长安新城的业主都能参加。请海浪确认!
作者: 海浪    时间: 2005-3-25 17:26
我就是这么说的呀。
作者: 网缘    时间: 2005-3-25 20:40
56楼的同志说的很好,应该嘉奖!
作者: tiger    时间: 2005-3-25 23:51
抱歉很少关注月园的事,最近的情况不甚了解,所以提不出更好的建议。根据以前与开发商交涉的经验,这次主动权在我们这边,起码大成比较重视。
我认为重要的首先要明确:
1、究竟建车库对房子质量有没有影响?如有,会是什么程度?
2、相关程序大成是否合法?这是最重要的。
3、修地下停车场从本意上不是坏事(人家挣多少钱是其次),以后车多到处瞎停,对小区环境本身也是破坏。希望物业对绿化、扰民、管理等问题上有所承诺,最大限度保证业主利益。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3-26 08:42
首先不要急于与大成谈,我们应该主动,调查清楚再行动;我们电话通知他们,要他们等一段时间,他们施工为什么不征询我们业主的意见?我们可以再充分了解广大业主尤其是月一以及秋四的业主意见和授权后再与大成谈.我觉得大成此次不可能贸然行事,即使开工,我们业主阻止其施工,也可以起诉他,无论是从扰民的角度,还是从其他的方面.
关于聚会,因为消息不清楚且得知消息太晚,很遗憾没有参加,为什么不选在小区里?这样一个级别的小开发商,怕他作甚?舍得一身剐,誓将王八拉下马!只要团结起来,没什么可怕的!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3-26 08:46
请提供具体的周末活动安排,谢谢!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3-26 18:11
实地考察了大成要建地下停车场的情形.
实际影响以月一楼的1,2,3门洞为最,车场的开挖线离1,2,3门洞最近,只有七步远,估计不到7米的距离,而1,2,3门洞的结构与月1楼并不是一个整体,了解月1建造的人都知道这点.
希望大家能从百年大计的角度慎重对待这件事!有时间的出时间,没时间的出钱,我感觉这件事对我们的损害要远甚于物业的不作为!
尤其是月一楼的1,2,3门的业主,这次如果你选择旁观,最后小心会遗憾苦恼终生!
为了未来的50年每天能睡一个安稳觉,行动起来吧!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3-26 18:20
下面是引用tiger于2005-03-25 23:51发表的:
抱歉很少关注月园的事,最近的情况不甚了解,所以提不出更好的建议。根据以前与开发商交涉的经验,这次主动权在我们这边,起码大成比较重视。
我认为重要的首先要明确:
1、究竟建车库对房子质量有没有影响?如有,会是什么程度?
2、相关程序大成是否合法?这是最重要的。
3、修地下停车场从本意上不是坏事(人家挣多少钱是其次),以后车多到处瞎停,对小区环境本身也是破坏。希望物业对绿化、扰民、管理等问题上有所承诺,最大限度保证业主利益。

现在问题的焦点就是对结构安全的影响,这是大坑附近业主最关心的。可以说肯定有影响,现在没有人敢打保票。谁也不愿意让自己千辛万苦买的房子出事,昨天到场的业主都说,宁肯自己没位停车,也不愿意房屋安全出问题。我们的承重墙只有16CM,房屋不太结实。至于扰民问题,相对来说是小小事。大成这类公司什么证都能搞到,不象我们民营企业,政府左一个资质,右一个资格施加种种限制。
作者: CZWPPP    时间: 2005-3-27 07:44
to大鸣大放:
   领导准备怎么行动?吆喝一声吧!我可以承担一部分工作,比如找邻居们签名什么的
作者: 萝卜皮    时间: 2005-3-27 09:00
周六的签名怎么没来?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3-27 13:19
白线距月一1、2、3单元只有5.3米,局地基结构就更近了;距4单元也只有十米。而地下室只有3.6米,他们却要挖个7米深的大坑。不出事才怪呐!

后来,大家认为现有签名已够,就没再签。
作者: 暗黑龙    时间: 2005-3-27 21:14
还需要签名就请吆喝一声,坚决支持大鸣大放,安全最重要!
作者: CZWPPP    时间: 2005-3-28 09:02
下面是引用slc88于2005-03-27 09:00发表的:
周六的签名怎么没来?
周六什么时候签名了?我真的不知道。现在能补签吗? [s:51]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5-3-28 09:26
需要签名,请通知我:85238669(办),多谢。

大家的事,每个人都应该关心。
作者: 在水一方    时间: 2005-3-28 11:09
周六有活动?
没有及时参加集体活动,实在遗憾!
有啥需要出钱出力的事,您说话。为了能够安居乐业,我已经奉献了30年的积蓄和20年的债务。还有什么豁不出去的! [s:55]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3-28 11:58
施工队已进现场,由于业主的反对才未开挖。大成和城建五公司的合同早签了,单靠业主反对有一定难度。若有其它资源,如法律法规、行政....... 都可使用。
作者: 鱼翅捞饭    时间: 2005-3-28 12:18
坚决不能建停车场,大家联合起来,支持一切反建行动。
作者: 汇海大虾米    时间: 2005-3-28 12:30
绝对支持!感谢大鸣大放的工作!何时签名支持,一句话!!!
作者: 夜叶    时间: 2005-3-28 14:22
不许建
作者: 夜叶    时间: 2005-3-28 14:24
不许建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3-28 14:36
斗胆猜测一下:实地考察可以看出来,大成对地下停车场开挖线的选择可为是经过慎重考虑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只于一小部分业主纠缠,开挖线北段离秋四有二十多米近30米,南端离月1只有短短5米,只是因为秋4是团购的,航天部二院的团购房,大城与他们斗争,成功的可能性太小,而南变都是散户,大家想联合起来很困难,于是就这样划线了,希望我们月1的业主千万不要成了大城期望的一盘散沙,任由人家宰割,涉及切身利益的地方,千万不能让步,即使与他们肉搏。。。
作者: wangjue9701    时间: 2005-3-28 16:55
绝对支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需要了,大家一起上!决不让他们如此不负责任!
作者: CZWPPP    时间: 2005-3-28 17:31
什么时候和奸商第二次交锋?最好是周末,大家一起上。
作者: 冷玉沉音    时间: 2005-3-28 19:21
不能建!!!
不是说两万平米的中心花园吗,凭什么为了大成的利益侵占业主的绿地,看看现在小区整个一个大杂院,一定要联合起来,抵制大成的再一次无理要求.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3-29 09:50
沁春家园8号楼墙体开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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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qianlong.com/   2004-11-30 09:38:13


  海淀区西三旗沁春家园8号楼业主反映,从今年3月至今,8号楼一、二单元部分墙体不断出现裂缝,经清华大学房屋安全鉴定室鉴定,裂缝与开发商在楼房北侧建地下车库有关。开发商承认,车库施工过程没有采取相应的回灌措施。
  11月26日上午,
记者在沁春家园8号楼看到,8号楼一单元从1楼到6楼的主墙上,几乎每户都有不同程度的裂缝。二单元张女士家至少有20条裂缝。

  8号楼一单元402室业主刘先生称,今年2月,开发商北京都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贴出公告称,要在8号楼西侧和北侧建地下车库。业主们担心建车库会对楼房造成不利影响,但地下车库仍在没有得到业主的同意下开始施工。对此,该公司工程部总工程师姚义称,小区一期规划方案中并没有地下车库,但地面车位不够,按有关部门要求,只能建地下车库。

  3月下旬,业主发现墙体、阳台出现裂缝。随着裂缝越来越多,业主开始怀疑裂缝是由车库施工造成,并于6月份将此事向市建委反映。6月18日,开发商在给市建委回复中称,裂缝并非楼基扰动所致,而可能是温度变化等原因造成。7月30日,对裂缝成因持不同意见的双方委托清华大学房屋安全鉴定室鉴定,鉴定报告于10月18日做出。

  鉴定报告称,墙体上的不规则裂缝和楼梯间的部分竖向裂缝,都与地下车库的基坑降水导致建筑物地基距离变形有关。鉴定报告提到两个原因:12米深的车库基坑边缘与8号楼地基只有4.3米,施工引起8号楼地基变形,从而造成住宅楼上部结构变形开裂;该工程未采取回灌措施,对8号楼的地基造成不利影响。鉴定室认为开发商应按要求对开裂墙体进行加固处理。

  姚工程师认为没有采取回灌措施,是因为他们感觉建车库不会有危险,“没有回灌的必要”。而清华大学房屋安全鉴定室工程师王长永称,采取回灌措施会增加车库施工的难度,但对8号楼的影响就会很小。

  11月26日下午,5名业主找到北京都市房地产公司办公室主任郑克义,要求退房或换房。但郑称只能对楼房进行加固处理,如果给业主造成影响可以进行一定补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约定30日晚8点再次协商。
作者: homeland    时间: 2005-3-29 11:17
TNND偶装修结束了,正在放味.本打算5月入住,大却要挖大坑建车库.弄坏了房子怎么办?快打上面的投诉电话,各种手段齐用吧!
作者: 棋盘    时间: 2005-3-29 11:22
我建议专业律师研究一下,和大成打官司。要多少钱大家均一下。
作者: 逆风飞扬    时间: 2005-3-29 11:26
今天上午发现月1三门101北厨房阳台下有裂缝,像是地基下沉引起的,裂缝约两米长,宽2mm--8mm,就这质量还要建10米深的停车场,这不是雪上加霜吗?

刚在网上看到这个贴子,可能大家都没太注意,我帮着重新再发一次。有时间大家可以去三门北阳台下看看,这次再和大成谈时可以强调这一点。尤其是看了楼上的贴子,更坚定了,一定不能让大成建!!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05-3-29 14:04
我建议专门成立一个月1维护权益基金会(范围太大看来行不通),用于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防止开发商以及物业侵犯我们的利益,我愿意捐款一千元!
作者: 小岛    时间: 2005-3-29 14:22
看了大家的讨论,才知道地下车库对月一的影响如此之大,
非常着急,不知如何能与海浪,大鸣大放等同学联系?
现在进展如何?
作者: 青稞酒    时间: 2005-3-29 14:32
下面是引用bigbear于2005-03-29 14:04发表的:
我建议专门成立一个月1维护权益基金会(范围太大看来行不通),用于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防止开发商以及物业侵犯我们的利益,我愿意捐款一千元!
谢谢,我也愿意捐款
作者: 海浪    时间: 2005-3-29 17:06
下面是引用bigbear于2005-03-28 14:36发表的:
斗胆猜测一下:实地考察可以看出来,大成对地下停车场开挖线的选择可为是经过慎重考虑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只于一小部分业主纠缠,开挖线北段离秋四有二十多米近30米,南端离月1只有短短5米,只是因为秋4是团购的,航天部二院的团购房,大城与他们斗争,成功的可能性太小,而南变都是散户,大家想联合起来很困难,于是就这样划线了,希望我们月1的业主千万不要成了大城期望的一盘散沙,任由人家宰割,涉及切身利益的地方,千万不能让步,即使与他们肉搏。。。

说的太好了。我给您发的短信,不知道看到没有?
作者: 海浪    时间: 2005-3-29 17:09
下面是引用bigbear于2005-03-28 14:36发表的:
斗胆猜测一下:实地考察可以看出来,大成对地下停车场开挖线的选择可为是经过慎重考虑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只于一小部分业主纠缠,开挖线北段离秋四有二十多米近30米,南端离月1只有短短5米,只是因为秋4是团购的,航天部二院的团购房,大城与他们斗争,成功的可能性太小,而南变都是散户,大家想联合起来很困难,于是就这样划线了,希望我们月1的业主千万不要成了大城期望的一盘散沙,任由人家宰割,涉及切身利益的地方,千万不能让步,即使与他们肉搏。。。

说的太好了。我给您发的短信,不知道看到没有?
作者: 5i5j    时间: 2005-3-29 17:32
为了我们全体业主共同的目的,大家一定要联合起来。
照大成这种搞法,将来的日园与星园之间的中心花园不会也改成停车场吧!!! [s:25]  [s:25]  [s:25]
所以我们一定要团结起来抵制大成的这次行动,因为尤其一就会有其二,我们不能助长他们的行为!!!
作者: 海浪    时间: 2005-3-29 17:44
我觉得开发商这次修停车场的事,大家不应该仅仅看成是月一和秋四两栋楼业主的事,这是整个长安新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一次正式交流。假如这次成功了,会给我们提供一个与开发商解决问题的途径。今天你站着看别人解决问题,明天别人必然会站着看你解决问题。我希望长安新城能成为“一人有难,八方相助”的和谐社区。住在一起的邻居们,如果能玩在一起,固然是好事。假如还能一起做点事,那岂不是更有意义?
作者: 海浪    时间: 2005-3-29 17:47
下面是引用5i5j于2005-03-29 17:32发表的:
为了我们全体业主共同的目的,大家一定要联合起来。
照大成这种搞法,将来的日园与星园之间的中心花园不会也改成停车场吧!!! [s:25]  [s:25]  [s:25]
所以我们一定要团结起来抵制大成的这次行动,因为尤其一就会有其二,我们不能助长他们的行为!!!

日园与星园之间的中心花园本来就是一个地下停车场。
作者: 5i5j    时间: 2005-3-29 17:55
下面是引用海浪于2005-03-29 17:47发表的:


日园与星园之间的中心花园本来就是一个地下停车场。
这怎么可能!我们买房事沙盘图中显示的可只是花园,并不是停车场,我是孕妇你可别吓我,当初我买日三可就是为了这个花园的。 [s:35]  [s:35]  [s:35]
作者: 百合    时间: 2005-3-30 10:55
海浪:
哪天和开发商谈判
把时间公布一下
大家能请下假来了争取都去
人多才有士气
作者: 凤尾竹    时间: 2005-3-30 13:17
下面是引用5i5j于2005-03-29 17:55发表的:

这怎么可能!我们买房事沙盘图中显示的可只是花园,并不是停车场,我是孕妇你可别吓我,当初我买日三可就是为了这个花园的。 [s:35]  [s:35]  [s:35]
太好了,大鸣正找你这样的人,可以去吓唬吓唬大成。“我是孕妇你可别吓我”,一句就够了
作者: 大鸣大放    时间: 2005-3-30 14:57
通过物业向开发递交了业主的意见书,先正等待与开发商的答复和第二次会谈的通知,每天都打电话催.业主都可以催促物业和开发商定下时间. 物业电话:68690442

特别同意请律师,理由有两个:1)专业;2)有时间,虽说有费用,但效果好!

若他们不顾业主反对,不对安全方面,给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强行开挖!我们是否请律师?
作者: CZWPPP    时间: 2005-3-30 15:08
下面是引用大鸣大放于2005-03-30 14:57发表的现在的进展:
通过物业向开发递交了业主的意见书,先正等待与开发商的答复和第二次会谈的通知,每天都打电话催.业主都可以催促物业和开发商定下时间. 物业电话:68690442

特别同意请律师,理由有两个:1)专业;2)有时间,虽说有费用,但效果好!

若他们不顾业主反对,不对安全方面,给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强行开挖!我们是否请律师?
坚决同意请律师。但最好是不要让他们开挖。还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一定要详细到所有大家能想到的细节,而且,给业主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只是一般的补偿,而应该是惩罚性补偿,比如要按照业主购房款100%进行赔偿,因为很多人都是以自己一辈子的收入作为卖房的代价的,所以这样的要求我觉得一点儿也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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