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肉 发表于 2007-1-25 11:05

严禁刷屏,恶意刷屏者将被直接封禁帐号

刷屏行为是任何论坛都严禁的,恶意刷屏者将被直接封禁帐号,必要时封禁IP和相关马甲。

刷屏的参考定义(由管理员负责解释):
(1) 在同一板块,连续发布“有内容和意义”的新主题5篇以上;
(2) 在同一板块,不同的帖子内,连续发布“有内容和意义”的回帖10贴以上;

是否连续,由版主和管理员主观判断;
是不是恶意,一个参考指标是被指出错误以后是否有悔改表现,比如删除自己的刷屏回帖。

对处理有意见的,可以在“网站和论坛使用”中申诉,禁止在其他板块讨论。

提醒的,上述要求,是非常宽松的了


2007.4.4 补充:
1、判断是否有刷屏行为时,利用投票贴或其它方式将帖子顶起来的行为,视同回帖
2、“有内容和意义”的意思是即使帖子精彩万分,也不能用来刷屏;当然没意义的帖子更是刷了
3、“连续”的狭义解释是指发这些帖子的时候没有别人发贴

菜鸟 发表于 2007-1-25 11:12

支持扣局!

笨蛋 发表于 2007-1-25 11:20

我没有恶意!没有敌意!
不劳斑竹封我ID,我是马甲,自己闪人!

扣肉 发表于 2007-1-25 11:34

去把自己的刷屏帖子删了吧,否则对真身也是个劣迹..

菜鸟 发表于 2007-1-25 11:39

删除自己帖子的方法如下:
先进入编辑界面,在帖子框的左面有一个删除帖子的选项,点上对勾后,提交编辑就可以了。

luotongbo 发表于 2007-1-25 11:46

原帖由 笨蛋 于 2007-1-25 11:20 发表
我没有恶意!没有敌意!
不劳斑竹封我ID,我是马甲,自己闪人!

对“笨蛋”同学的处罚意见是:永久封禁用户(同时IP记录在案,必要时封禁IP和相关马甲)
如果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免处罚

居然还敢跳出来,真是大胆:L

黑雪 发表于 2007-1-25 11:59

支持扣局!!!

晕船的海盗 发表于 2007-1-25 12:18

支持扣局!

笨蛋 发表于 2007-1-25 12:20

为了支持老扣,我也删了不少帖子了,真累啊。。。

扣肉 发表于 2007-1-25 12:29

才发现还有 不吃鱼的猫

晕船的海盗 发表于 2007-1-25 12:31

领导官僚了吧
还有一个呢

扣肉 发表于 2007-1-25 12:34

原帖由 笨蛋 于 2007-1-25 12:20 发表
为了支持老扣,我也删了不少帖子了,真累啊。。。

我每天都要做这样的工作N次

扣肉 发表于 2007-1-25 12:35

原帖由 晕船的海盗 于 2007-1-25 12:31 发表
领导官僚了吧
还有一个呢

希望下次能够有人举报

笨蛋 发表于 2007-1-25 12:35

有就有吧,以前刷的人多着呢,就到这吧,有你这一纸禁令,相信不应该会有刷屏的了。

笨蛋 发表于 2007-1-25 12:36

原帖由 扣肉 于 2007-1-25 12:34 发表


我每天都要做这样的工作N次

呵呵,辛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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