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奔腾 发表于 2015-10-30 17:07

关于业委会将“长安新城物业”帐号永久性禁言的声明

尊敬的业主:
      长安新城物业,自论坛成立至今,一直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利用本论坛发布物业信息,并及时了解业主诉求,未进行过违法、违规行为。而2015年10月29日,物业公司准备再次发布物业相关信息时,发现该帐号不能正常使用,后经查,被业委会进行了强制手段禁言,而且未告知物业公司。长安新城论坛版主应秉承客观公正,客观看待事实。论坛本身是希望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给大家提供一个可以交流的平台。如果存在质疑,希望大家可以心平气和的讨论。但长安新城业委会将长安新城物业帐号永久性禁言,使我们少了一条与业主沟通的渠道,业主提出的问题无法及时回复,我们不清楚物业公司做错了什么?业委会想要达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目前,在第三次业主大会即将召开之际,业委会采用此种恶略手段是何种居心,长安新城物业强烈要求论坛版主,撤销此种违法行为,还物业公司帐号发言权。在此我公司保留向网络监督局投诉的权利。

一家人两家话 发表于 2015-10-30 17:25

可耻的业委会,竟然采取这样的卑劣手段,怕物业揭穿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么?一帮见不得阳光的家伙!!!!!!可耻、可悲、可恨。业主不需要你们少数几个人来代表!!!

xjtu_leaf 发表于 2015-11-2 09:41

兼听则明,沟通一下,究竟是什么情况。

雨季 发表于 2015-11-2 13:43

一家人两家话 发表于 2015-10-30 17: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耻的业委会,竟然采取这样的卑劣手段,怕物业揭穿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么?一帮见不得阳光的家伙!!!!! ...

赶紧揭穿业委会的不可告人的目的,抓紧时间,不要犹豫!

大成路 发表于 2015-11-2 14:11

看你这标题,应该是代表业委会发表声明,结果却是相反,赶紧把语文重新学学吧

和生活死磕 发表于 2015-11-2 16:17

了解诉求有什么用~门禁不是照样没修~你们物业的人也是~明知那有问题就是不改~老做表面文章~还有就是弄那么多新手上路有意思么?

魍魉 发表于 2015-11-10 14:48

应该是:关于物业被业委会将“长安新城物业”帐号永久性禁言的声明,什么学历楼主???物业人员最高学历是胎教嘛???

小疙瘩汤 发表于 2015-11-12 10:58

我记得长安新城论坛成立时好向业委会还没成立吧?论坛也不是业委会办的吧?禁言这种事只有管理员才有权限,怎么屎盆子扣到业委会呢,请赶快拿出证据吧。请赶紧揭穿业委会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吧。我特别想知道业委会想干啥。举个例子最好。

长老 发表于 2015-11-17 10:51

一家人两家话 发表于 2015-10-30 17:25
可耻的业委会,竟然采取这样的卑劣手段,怕物业揭穿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么?一帮见不得阳光的家伙!!!!! ...

不如你来代表我们业主吧,建议报名参加业委会,更好地“揭露”他们。

喜悦无限 发表于 2015-12-2 23:32

一家人两家话 发表于 2015-10-30 17: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耻的业委会,竟然采取这样的卑劣手段,怕物业揭穿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么?一帮见不得阳光的家伙!!!!! ...

在网络上,我很少骂人,可是看到你后,我不得不说,傻逼。

top_dog 发表于 2015-12-12 18:07

一家人两家话 发表于 2015-10-30 17:25
可耻的业委会,竟然采取这样的卑劣手段,怕物业揭穿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么?一帮见不得阳光的家伙!!!!! ...

请问您跟物业啥关系啊?

网管 发表于 2015-12-12 22:29

永久禁言的操作确实不妥,现已将“长安新城物业”解禁。
请版主更谨慎使用永久禁言功能。
“业委会”板块说明中明确说了该版块的用途,请“长安新城物业” 注意遵守,版主只在自己的板块有管理权限;如果对管理操作有异议,可以先用论坛短消息联系“网管”,发帖子网管未必看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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