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城业委会 发表于 2015-7-23 10:29

有防水问题的业主:大成物业维修了吗?

本帖最后由 长安新城业委会 于 2015-10-28 07:00 编辑

长安新城业委会 发表于 2015-10-28 07:00

2015年07月23日,业委会发文要求大成物业维修,有防水问题的业主,大成物业维修了吗?

长安新城物业 发表于 2015-10-28 11:39

由于业委会向丰台房管局致函,提出长安新城小区如需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必须经业委会书面同意确认后方可动用。我公司于2015年6月9日给业委会发函中提供具有资质的5家防水公司,供业委会审核和确认,房管中心需要业委会出具书面同意文件后,才能同意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对防水进行维修。至今我公司没有收到业委会明确回函,导致楼顶、屋面防水工作暂缓。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业委会承担。

长安新城业委会 发表于 2015-10-30 06:15

本帖最后由 长安新城业委会 于 2015-10-30 06:17 编辑

长安新城物业 发表于 2015-10-28 1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由于业委会向丰台房管局致函,提出长安新城小区如需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必须经业委会书面同意确认后方可动用。 ...

公共维修基金不是业委会的钱,是业主缴纳的,是业主的。
动用公共维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大成物业书面征求业主意见了吗?业委会要求大成物业向业主说明情况,征求业主意见,如果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业委会才同意动用。
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无权代替业主,无权擅自“替业主做主”。
附前次回复:
第十一条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确定或者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不再接受物业服务企业事实服务;
  (五)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七)申请分立或者合并物业管理区域;
  (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决定第(五)、(六)项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第(七)项事项,应当分别经原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及拟分立或者合并后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是物业通知您使用公共维修资金做防水吗?
1、收房五年内,是房屋建设方的保质期,由房屋建设方负责。
2、公共维修基金是业主自己缴纳的,不是建设方提供的,不是大成物业提供的。
3、公共维修基金用完后,业主还需补缴。
4、使用公共维修基金需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5、业委会仅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无其他权限。

zhangwei0331 发表于 2016-9-4 18:58

我家今天7月外立面漏水,反馈了,还没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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