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前期物业合同的通知函 长业函(2014年)02号
关于解除前期物业合同的通知函
长业函(2014年)02号
北京金隅大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业委会于2013年10月31日发给贵公司的长业函(2013年)08号已经详细解释了关于前期物业合同终止的各项事宜,这里不一一赘述。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全体业主应当共同决定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是否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长安新城首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第五、六条、以及《长安新城管理规约》第二部分物业管理方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全体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条款的内容,业委会本着为小区全体业主认真负责的态度,坚决执行首届业主大会的决议。
因前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小区即将展开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工作。贵公司作为本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是否有意参加本次物业的选聘事宜?请贵司于2014年01月12日前书面回复业委会。
贵司若有意参加选聘,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物业服务资质证复印件;如逾期不回复,业委会将视为贵司不愿继续为本小区进行服务。
感谢贵公司多年来的服务与配合,谢谢!
北京市丰台区长安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4年01月02日
请关注http://blog.sina.com.cn/byxyywh,学习他们
业委会是怎么进行的物业公司的选聘。 太给力了,这是2014年我看到的最振奋的消息:lol:victory: :victory::handshake 打响解放第一枪 :victory:给力 :victory: 非常给力!!!!!! 此贴必须顶 太好了 大成肯定要参加竞标,至于其他物业公司迫于大成的势力是否参加竞标或者陪标很难说。 支持业委会。任重道远,望继续努力。 好消息
终于gun了 好消息